古代早期燕居服形制及其礼仪文化

二、古代早期燕居服形制及其礼仪文化

在汉代儒家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后,对于一般文人雅士而言,那种具有等级性、秩序性和稳定性的社会,才是一个理想与理性的社会。因此,“燕居”虽然是闲居,但其所着服饰也要合乎礼制才算完美。这一点,上至天子下至士庶,理论上都应遵守。

《礼记正义》卷五十记载“天子玄端、练冠燕居”[6](P 98),就是说天子应该头戴“练冠”,“玄端”作为燕居服。其中“练冠”形制不详,从字面推测,应当是用有花纹的材料制作的一种大冠或高冠,而“玄端”的形制则比较明确。据北宋初的聂崇义著《新定三礼图》所记,“玄端,衣长二尺二寸,袂亦长二尺二寸”[7](P24),其实就是一种袖子宽大的黑色短袍。

关于王后穿着的燕居服,《周礼注疏》卷八《天官》篇记载,内司服掌管的王后六种礼仪服饰中有一种叫作“禄衣”,是王后“御于王之服,亦以燕居”。[8](P531)其形制据王安石《周官新义》卷五讲是“衣正黑而缘以纁”,就是一种镶有暗红色边饰的黑色长袍[9](P57)。王后穿着“禄衣”还要和叫作“次”的发饰配用,这样才合乎“礼”。有趣的是,这种“御于王之服”也正是王后和天子行“敦伦”之礼——也就是同房所着服饰。如此看来,“禄衣”这种燕居服,倒也颇有几分现代情趣内衣的特点。

中国古代文士崇古,在服饰方面多以古人所曾用、或有古风古意为合“礼”,燕居服自然也不例外。宋儒方闻一《大易粹言》卷四十讲“古者燕居服狐裘”[10](P156)、清代人江永《礼记训义择言》卷五记载“士……燕居服深衣”[11](P74)都是这个思路。“狐裘”因毛峰向外,在古意语境之下,象征着对祖先从“茹毛饮血”渐入文明开化的追忆。而“深衣”则是先古“上衣下裳为正服”观念的产物。古时所谓“衣裳”,就是上身着交领长衣、下身穿围裙的服饰形制。后世为方便行事,将上衣下裳连为一件服装,因长度比原来的“上衣”深长,故名“深衣”。其形制上下分开裁剪,上部似“衣”,有交领和直袖,下半部用12 块上窄下宽的布帛缝制成下摆极大的“裳”样式,再上下合缝以示合乎天时不敢忘“衣裳”古制。当然,这些燕居服多少也都有一定的功能和进步性,当是“象古用今”一类的案例。

这些古代早期的燕居服,在使用上具有严格的礼仪。概括起来,至少有两个大的特征:第一,燕居服的穿用者都是王公贵族,或是具有准贵族身份的士人。“燕居”的概念也仅仅属于这个人群,与一般黎民百姓无关。换言之,“燕居服”也是划分社会等级、维护阶级秩序的重要工具,属于“礼”的一种物化和外化。第二,王公贵族与士人燕居服即使形制相同,使用也必须体现明确的等级差异。例如,天子以“玄端”为燕居服,诸侯以“玄端”为“朝服”和祭祀礼服;王后以“禄衣”为燕居服,而相同形制的服饰在士人婚礼上被称为“纯衣纁袡”,乃是新娘子的结婚礼服。这种形制相同、差阶使用原则,向下也传递到了士庶之间,比如士人燕居所服的“深衣”,庶人就可当作“祭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