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意蕴相通
意蕴是对设计对象深层次的情感理解,具有审美的深刻性。它运用设计法则对摄影因素进行构思和组合,深化、提高情感意境。设计法则是设计者从自身的长期生活、艺术实践中经过不断积累、探索总结出的具有普遍性和共识性的规律,如平衡对称、对立统一、聚合分散、节奏韵律等。创作者正是以此为依据引导人们理解情感。设计法则的构成方法是不拘一格的,它应该是创作者创造性地运用美的原则和艺术原理,以充分表达设计语言的驾驭力和表现力,赋予作品异乎寻常的情感魅力和价值。荷兰画家蒙德里安创立的分割构图法,既是对设计法则的突破,也是对设计法则的丰富。画面中的色块亮丽丰满、对比协调,线条刚毅沉着、组合有致,构图均衡考究,有着强烈的设计效果,蕴含着画家个人的情感色彩,成为艺术创作者普遍采用的经典法则。
人的情感对设计法则具有一种本能的敏感,如节奏对人的心理、生理都有极为强烈的影响,失去节奏使人感到心情烦乱,生理机能遭到干扰和破坏。杂乱的色彩、无序的线条、刺耳难忍的噪声,使人烦躁不安、心跳加快、心律失常、情绪失控等。而宜人的色彩、和谐的线条、悦耳的音乐、均衡的构图,却使人心旷神怡,生气蓬勃,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作用。马蒂斯以其设计人物画的简括、洗练,用色的大胆、明快而著称。他认为“构图,就是画家为表达自己感受,把各种不同因素用设计手法按画家的意图安排的艺术”[3](P222)。
设计法则体现了情感的意蕴,意蕴中有情感的热流,这种意蕴是寓情于理的,合乎设计法则和规范。情感是设计驰骋的助燃剂,但情感若无设计法则的规范就会迷失方向。感情泛滥和感情结冰一样,都无益于情感的正确表达。可以说,唯有追随设计法则才能真正理解情感。现代摄影艺术的表现和发展越来越趋向容纳足够的情感及准确的情感表达。著名的艺术评论家塞费尔特曾说过:“艺术是一种对人们施加影响力的形式。”打动受众的心灵,首先在于建立情感共鸣,即所谓“情趣相投”。这就需要摄影者善用高技术去平衡,高情感去补偿,高格调、高情趣去丰富和理解。人类的基本情感是指亲情、友情、爱情和乡情,这四种情感是各种情感的基础,伴随审美感知而产生,贯穿于审美想象的全过程,融化于审美理解之中,使整个审美过程带有强烈的情感。摄影与设计在情感诉求中都是对上述基本情感的独立或综合运用,它们是创意表现的永恒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