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互联网背景下的IP 热
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意为“知识产权”,泛指文化产业领域中文学小说、音乐歌曲、影视动漫、电子游戏等方面的内容版权。“IP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也可以是一个概念、一个形象甚至一句话,但不管形式如何,一个具备市场价值的IP 一定是拥有一定知名度、有潜在变现能力的东西。”[5]
发源自互联网的IP 电影,对于青少年这一受众群体尤其具有吸引力,因此,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综艺等都可以成为微电影前期创作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