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律一致
摄影与设计在视觉感受上有许多共同性。设计同摄影一样,都是在制造可供感觉图像的传递,这种共同性决定了其表现形式、画面构成内在规律的一致性。摄影讲求画面通过微妙的光影对比以获得丰富的影调、层次及质感表现,也看重画面构图、编排、导引,追求色彩的冷暖、明度、纯度的对比关系,讲求画面的点、线、面、体及节奏、韵律感等。其画面的构成规律与设计的视觉规律有着极高的相似性。对设计者而言,影像丰富的光影变化以及真实、便捷、完整的视觉表现能力,恰恰能够弥补设计的不足,摄影的图像语言也为设计者的创意提供了更大的表现空间和可能性。就摄影表现而言,设计主题的定位和创意可为摄影创作激发更为丰富的表现能力。摄影与设计的共同目的就是要充分满足受众的视觉及心理需求。
设计要素指设计中的点、线、面、体、形状、色彩、材料工具等基本元素,是构成形象,体现情感的前提元素。摄影也可称为设计艺术,因为摄影作品不能没有设计性、设计味或设计风格。摄影作品有了设计的成分,融入创作者的个人情感,才有助于激发创造高格调、高品位、高情感的作品。
当设计要素与人类的社会实践和生活实践发生联系时,就被赋予了一定的意义,表现出一定的个性特征和象征意义。设计要素丰富广泛,自然界中的任何对象都可以为设计所用,不同的要素具有不同的性格特征和象征意义,即便是细微的差异也能形成一系列的情感变化。遵循设计规律的摄影表现,最直接的情感魅力就是“变”。设计可以自觉主动的组合,调剂审美要素,突出创作者的情感意愿。成功的摄影作品都是巧妙地借助光线、色彩、线条、形状、材料等构成艺术形象,体现创作者的审美情感和高雅情趣,时刻牵动着人们的情感神经,给人以审美享受。设计材料也能呈现出不同的性格特征,如玻璃透明纯洁、金属光洁冰冷、木材温暖亲切等。无论是现代摄影还是传统摄影都应该是超越自然,高于自然的写照。设计要素成了设计者把握和体现情感的手段,并与情感互为影响。[2](P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