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的界定

(一)微电影的界定

微电影这一概念在业界还没有一个比较确定、权威的概念体系,但从字面上的意思上来解释,广义的微电影应该是区别于传统的电影,时长一般控制在3~5 分钟,制作周期短,投资成本小,呈现出“三微”的特点,内容涉及情感、新闻、热点、个人问题等。可以说是一种草根电影的模式,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微电影的传播者,使电影艺术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状态,拉近了电影与受众之间的距离,只要有合适的设备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和创意的主体。

德国电影大师施隆多夫在 2005年上海电影节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依托于互联网等新媒体传播的短篇幅电影是一场电影的技术革命。它要求从它的内容、创作到一系列的完成,都必须高度简单化,包括整个叙事的风格。”[1]这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界定微电影,是基于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平台上所传播的短篇幅的电影视频,内容和创作手段都体现了极简的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它的平民性、参与性、互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