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静观道的认知过程和结果

(二)虚静观道的认知过程和结果

老子的“致虚守静”论还揭示了认知主体获得真知的过程和结果。“致虚极,守静笃”的目的是“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这几句话的意思是,万事万物运动变化,我们从它们的“反复”“循环”中可以看出它们的根本,即“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事物回归根本就是“静止”(与运动对立),即“归根曰静”(也有人将此处的“静”作“虚静”解,笔者认为作“静止”解更合上下文语境所包孕的意蕴,即与“并作”之运动对立);事物的静止之时、之处就是它们的本性,即“静曰复命”。“复命:复归本性。”[6]而这本性也就是事物的不变的规律,即“复命曰常”。“常:万物运动与变化中的不变之律则。”[7]认识到事物的这些不变的规律,就是明了事物、获得真知了,也可以理解为透彻认识事物而抵达洞明之境,此即“知常曰明”。这段文字不是讲认识主体认识事物的方法,而是讲认识主体认识事物的过程与结果。“老子认识观察与思维的关系,应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就‘知’或‘明’。”[8]老子虽然没有明晰掌握现代认识论中关于理性认识的规律,但他的睿智已经让他明确看到,认知主体只有在虚静的状态下,观看万事万物变动不居的运动过程,从中把握那些不变的、恒常的、循环往复的东西,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也就是能够体现本质、普遍、一般、共性的东西,才能把握宇宙人生的真知,这就是理性认识的结果。虽然老子对这个“过程”语焉不详,只用寥寥数语以言说,但却能告诉人们认知事物不能任凭感性的自然、天然去认知,而应该凭借理性去认知。只有理性的认知才能获得有价值的结果,即真知灼见,也就是老子之所谓“知常曰明”。

由上可见,老子的“致虚极,守静笃”的观点,是要求认知主体虚空、宁静自己的心理抵达极致的状态,不为内在心性和外在事物的扰乱,安静地、长久地观察客观世界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规律,从中发现那些恒常性的、静止不变的、反复出现的、客观公正的规律性存在。也就是从感性认识中超越出来,获得关于宇宙人生的理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