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诗》的方法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认为简帛《五行》提到的直、兴、目(侔)、喻、譬、等几种术语就是心性学派具体的读《诗》法。我们逐条来加以讨论。
说直。《五行》将慎独,先后涉及《鸤鸠》和《燕燕》,其中《鸤鸠》有“直”的方法。其经文曰:
“尸叴在桑,其子七氏。叔人君子,其宜一氏。”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
其说文曰:
“尸叴在桑”,直也。
匿也。有大罪而弗诛,不行也。有小罪而弗赦,不辨于道也。简为言,犹衡也,大而罕此外帛书《五行》第二十章的说,在引述经文部分“有大罪而大诛之,简也;有小罪而赦之,者”之后,曰:“直之也。”引述经文“匿为言也,犹匿匿也,小而轸者”,曰:“直之也。”二十一章的说也是在引述经“前王公之尊贤者也,后士之尊贤者也”后,亦曰:“直之也。”[16]所谓的“直”,庞朴解释说:“《说》文屡言直也,直之也,即文意自明,毋庸赘言之意。”[17]大家基本上也赞成这种解释。但有两个问题却不好解释,一是在《毛传》中,其注“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曰:“兴也。鸤鸠,秸鞠也。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莫从下上,平均如一。”[18]而帛书《五行》说却把“鸤鸠在桑”和“其子七兮”分开,分别注以“直”和“兴”,很奇怪。其二,比较“鸤鸠在桑”和第二十、二十一章说部分所注之“直”,可以看出它们完全不同。第二十、二十一“直之也”的内容完全是同一章相关文字更加直白的解释,符合庞朴先生所说的意思。但“鸤鸠在桑”并非是直言,意义也不显白,曰“直”殊不可解。所以,我们认为“鸤鸠在桑”下所谓“直”或为衍文。但作为一种诠释方法而言,“直”与“兴”相对。
说兴。帛书《五行》第七章的经与说部分讨论慎独时,解读《鸤鸠》和《燕燕》,便用了“兴”的方法。其经曰:
“尸叴在桑,其子七氏。叔人君子,其宜一氏。”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
“婴婴于蜚,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袁送于野。瞻望弗及,汲沸如雨。”能差池其羽,然后能至哀。君子慎亓独也。
其说云:
“亓子七也”,尸叴二子耳,曰七也,與〈興〉言也。
“叔人君子,其宜一氏”,□□□□。者,义也。言亓所以行之义之一心也。
“能为一,然笱能为君子”,能为一者,言能以多;以多为一也者,言能以夫五为一也。
“君子慎亓蜀也”,慎亓蜀者,言舍夫五而慎亓心之胃,□□然笱一也。一者,夫五为
心也,然笱德之。一也,乃德已。德犹天也,天乃德已。
“婴婴于蜚,差池亓羽”,婴婴,與(興)也,言丌相送海也,方丌化,不在丌羽矣。
“之子于归,袁送于野。詹忘弗及,泣涕如雨”,“能差池亓羽,然笱能至哀”,言至也。差池者,言不在嗺绖也。不在嗺绖,然笱能至哀。夫丧,正绖修领而哀杀矣,言至内者之而不在外也,是之谓独。独者也,舍体也。
《论语》中孔子两次谈到“兴”,一处见于《泰伯》,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另一处见于《阳货》,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但这两处“兴”应该都和读诗有关,是通过引譬连类以达到感发意志的目的。而《五行》说中这两处“兴”似乎都和作诗有关,意为“鸤鸠”与“燕燕”都是诗的兴言,是诗借以起兴之物。鸤鸠本为二子,但诗却说是七子,这便是兴言。把二变成七是怎样的一种兴言?或许《说苑·反质》中的一段文字可以帮我们理解。其曰:“《诗》云:‘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传曰:尸鸠之所以养七子者,一心也;君子所以理万物者,一仪也。以一仪理物,天心也;五者不离,合而为一,谓之天心。在我能因自深结其意于一,故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是故诚不远也。夫诚者一也,一者质也;君子虽有外文,必不离内质矣。”仔细比较,两段解说颇有契合之处,比如《五行》说“天德”,《说苑》说“天心”。天德即有心之德,天心即有德之心。但他们也有差异,比如它们对于“一”和“七”的解释。《五行》说把“一”解为“德”,把“七”解为“多”,是“多”和“五”的象征。[19]而常森认为之所以用七代表多,为了和下句的一叶韵。[20]但到底为什么,或许还有商讨的余地。相对而言,《燕燕》的兴句就比较好理解,舍去外表正是专意于内心的表现,以此引申出慎独的含义则比较自然。
但我们在强调兴作为一种写诗的方法时,也不能忘记它的诠释价值。当读诗人抓住诗歌的“兴”,并对之作德行意义的类的延伸时,它也就转变成了读诗之法。正如上文“鸤鸠”所具备的道德含义一样,那完全是读出来的意义。《淮南子·泰族》:“《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为其雌雄之不乖(当作‘乘’)居也。《鹿鸣》兴于兽,君子大之,取其见食而相呼也。”[21]其论“兴”既着眼于诗的创作,也着眼于诗的读法。甚至于独标兴体的毛公也非仅专意于作诗之法,“兴”也是读诗人留心的地方,是读诗之法的标示。
说目。《五行》第二十三章经:
目而知之,胃之进之。
案,目即侔。《墨子·小取》:“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孙诒让注:“谓辞义齐等,比而同之。”[22]这与帛书《五行》说的解释几乎相同,其曰:“目(侔)也者,比之也。”所以目就是比,同一标准下同类事物或不同类事物间互相比较,以得出它们的差异。了解了这些差异,便可以明白一些道理,让自己得到提升。所以“目(侔)”是一种逻辑推理过程。《五行》两次以诗作为例证。《大雅·大明》之“天监在下,有命既集”,证明唯有人能集众命。因为草木有性命无好恶,禽兽有好恶却无仁义,只有人不仅有生命、好恶,还有仁义。所以它说:“目(侔)万物之生,而知人独有仁义也。”然后他举了《大雅·文王》“文王在上,於昭于天”,说明何为“进”。这句诗同样见于第十八章经。文,德之总名,见《国语·周语下·单襄公论晋周将得晋国》。文王即有德之王,而根据《五行》,德是天之道,是形于内的行。所以下文论文王能源比六体与心之性,知心好仁义,于是执之弗失,亲之弗离,成就其完备之大德,达到了“卓然见于天,著与天下”这一境界,诚可谓“目”而进之也。
说譬。譬大约相当于现代修辞学所说的比喻,故又称譬喻。《墨子·小取》:“辟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23]《淮南子·要略》:“假象取耦,以相譬喻。”[24]《潜夫论·释难篇》:“夫譬喻也者,生于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25]上述所谓“他物”“耦象”都相当于现代修辞学所说的喻体。因为《诗》中多兴象,故譬一直被视作非常重要的《诗》学诠释方法。《礼记·学记》:“不学博依,不能安诗。”郑玄注:“博依,广譬喻也。”陈可大说:“诗人比兴之辞,多依托于物理。物理至博,学者不能广求物理之所依附者,则无以验其实,则于诗之辞必有疑殆而不能安者矣。”[26]我想这也正是孔子告诫弟子学《诗》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缘故吧。
但以譬说《诗》并不仅仅着眼于两物之间的形似,通常更关注两物之间的道理相通。这就是所谓的“类”,《左传》襄公十六年有“歌诗必类”说,杜预注:“歌古诗当使各从义类。”[27]所以“类”既可以是两物之间的形似,也可以是两物的理似。它既是一个修辞学术语,同时也被赋予强烈的道德伦理意涵,且后者更重要。
回到《五行》上来。其第二十四章经曰:
辟而知之,胃之进之。
其说曰:
辟而知之,胃之进之,弗辟也,辟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辟丘之于山也,丘之所以不名山也,不责(积)也。舜有仁,我亦有仁,而不如舜之仁,不责也。舜有义,而我
,而不如舜之义,不责也。辟比之而知吾所以不如舜,进而。
由丘之“不积”知其不如名山,明白我所以不如舜之仁义在于我不如舜之“积”,因而明白了我与圣人之间的差距以及造成的差距的原因,这就提升了自己。这就是譬,以丘山之所以别明白“我”与舜之所以别,找到了两者之间相通的义类。
说《诗》也是如此,我们以《孔子诗论》中的某些诗说为例。《诗论》说《葛覃》:“吾以《葛覃》得敬初之诗,民性固然。见其美,必欲反其本。夫葛之见歌也,则以绤之故也。后稷之见贵也,则以文武之德也。”这就是“譬”的方法,人们之所以尊崇后稷,是因为文王武王受天命而建周,就如同人以
绤而颂美葛藤一样。两者之间有相通处,后稷的功德扩大延续而成文武受命,葛藤的皮则织出了精美的夏布。所以后代不能忘本,要追溯美好事物的源起,是谓“敬初”。
说喻。帛书《五行》第二十五章经曰:
榆而知之,胃之进之。
“榆”或读为“喻”,或读为“谕”,其实二者无别。关键是“喻”的理解,庞朴先生没有解释,池田知久认为比喻的一种[28],丁四新也认为“犹今语比喻一词”[29],饶宗颐先生将“喻”直接解释为“譬喻”[30]。相比而言,魏启鹏的理解是比较接近的,他说:“喻,晓也,明也。《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集解引孔注:‘喻,犹晓也。’《吕氏春秋·正名》:‘足以喻治之所悖。’高注:‘喻,明也。’‘喻而知之’,殆由小及大,由此及彼的观照方法。”[31]但作为一种解读《诗》的方法,这里的喻应该是动词,所以解为“说明”是比较合适的。所以第二十五章的说文曰:“喻之也者,自所小好喻乎所大好。”所以用来作为说明的事物间必然有量大小或程度高低的区别。
以喻的方法说《诗》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孔子诗论》和《五行》说文对《关雎》的解说,但两者具体言说方式还有一些差别。在《五行》说文中,它是以《关雎》中人情思之状作铺垫,给出“思色”“急”“甚急”等等心理渴求和急切之状。但即便如此,如果给他所思之“窈窕淑女”,让他“交诸父母之侧”“交诸兄弟之侧”“交诸邦人之侧”却“虽死弗为”。为什么?人虽有好色之性,但礼却能节人情性。由此说明了人好礼之心甚于好色,故曰“由色喻于礼”。而在《孔子诗论》中,其解说更具诗学诠释学的色彩。其曰:“《关雎》之攺。”“……《关雎》以色俞(喻)于礼。”“……好,反内于礼,不亦能攺乎?”“……两矣,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关雎》之攺,思益也。”因为简文残缺,故说解难以悉知。但我们仍然可以判断,《孔子诗论》说《关雎》也是着眼于“以色喻于礼”,所用的方法也是“以所小好喻乎所大好”。只不过,它并没有借助诗外的假设,而是由诗前后的内容来完成解说的。简文“其四章”对应于《关雎》原诗,则是“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章,而“则喻矣”中蕴含的转折语气,表明了前后的一种变化,故曰“其思益也”。其实在《孔子诗论》中,其说《甘棠》、说《关雎》都是这种“以所小好喻乎所大好”的喻的说法。
最后说。 《五行》第二十六章经:
而知之,天也。
其说曰:
而知之,天也。
也者,赍数也。唯有天德者,然后
而知之。“上帝临女,毋贰尔心”,上帝临女,言
之也。毋贰尔心,俱
之也。
,庞朴先生读为“
”,解释为“吉凶先兆”。[32]但池田知久读为“几”或许更加合适一些,郭店简《五行》就作“几”。《周易·系辞下》:“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而先见者也。”孔颖达疏:“圣人知几穷理,冥于道,绝于器,故能上交不谄,下交不渎。”[33]但我认为这里的“上交”“下交”分别针对天神和地鬼而言,所以“几”具有神秘不可言说的意味。“唯有天德者,能几而知之”,有天德者,就是集仁义礼智圣之大成的人,其几于神。《墨子·天志下》:“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无所不利,是谓天德。”[34]《礼记·中庸》亦曰唯有聪明圣知达天德者能知“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
以“(几)”说《诗》乃是说《诗》中的天道和如文王般圣人之大德,尤其是天道。原本诗之源起和宗教祭祀有密切关系,《诗》中也充满神秘色彩和天道方面的内容。而心性学派有将心和性与神秘天道相关联,将诚、圣等德行和天相关联。所以说《诗》者自然无法回避天及幽眇玄远之旨趣,我们也可以在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中找相关的例证。《中庸》说性,说诚,说中庸之为德,大量引《诗》,其对《诗》旨皆可作如是观。尤其是其最后部分连续引《诗》,并以“上天之载,无声无臭”结束,以此揭示声臭有声气无形色,在物可谓微妙,但天之所载连声气也一并除去,诚可谓达于至妙,故曰“至矣”。《孔子闲居》说“三无”也是借三句诗来说的,即“夙夜其命宥密”者无声之乐,“威仪逮逮,不可选也”者无体之礼,“凡民有丧,匍匐救之”者无服之丧。此三者也是舍去外体而直见幽微心性,故孙希旦称此三者为“心之和”“心之敬”和“心之至诚恻怛”。[35]出土文献中如《孔子诗论》中有一段论文王受命的文字,曰:“‘怀尔明德’曷,诚谓之也。‘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诚命之也。信矣!孔子曰:文王虽欲也,得乎?此命也。”这一段文字与《五行》《中庸》等或有某种关系,“诚”在《中庸》中与天相关,是天之道。而文王所以受命,并非其主观愿望所能至,而是因为他有大德,故能知天道,受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