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 论
《补注杜诗》引“师古注”有200余条。这些“师古注”多为诸家注杜时所引录颜师古的《汉书》注。这些“师古注”中,有7条是蜀人师古的杜诗注,分别是:卷一《白丝行》、卷十《柟木为风雨所拔叹》、卷十《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卷十《赠别贺兰铦》、卷十六《岳麓山道林二寺行》、卷二十《初月》、卷二十八《伤春五首》。《补注杜诗》引师古杜诗注,往往是先引后评,在评的时候,则径称师古名。《补注杜诗》引师尹杜诗注为“尹曰”,有17条。笔者查《九家集注杜诗》,此17条师尹杜诗注,郭氏未引。其中有两条,在《九家集注杜诗》中标为“新添”[13],为《水槛遣兴》(其二)和《宗武生日》二诗。其“新添”内容与《补注杜诗》“尹曰”大同小异。又卷二十九《忆郑南玼》诗中释“伏毒寺”时,黄氏又引称为“民瞻本”,但仅此1条。《补注杜诗》首附的《集注杜诗姓氏》中,对二位师氏的杜诗注均有著录,四库馆臣当然不会不知。一个本子中,出现两位师氏的杜诗注,明标注家名的自然不会引起误会。但对只称姓的师注,四库馆臣又是何以断定其为师尹的杜注,而非师古的呢?我们知道,师古的杜诗注长期被视为伪书,遭人诟病。而师尹的杜诗注则相反,自宋到今一直被世人所看重,宋代注杜大家赵次公、郭知达等对其尤为推崇,在自己的注本中反复征引。黄希、黄鹤父子治杜以严谨审慎为世所知,近人周采泉先生称其《补注杜诗》是“为现存宋人注杜中之较为存真者”[14]。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四库馆臣才将《补注杜诗》中900余条杜诗注归诸到师尹名下,而不是师古。四库馆臣相信,治杜严谨的黄氏父子,注杜是不可能引录伪书注的。四库馆臣不查,将900余条师注归诸师尹名下时,对寥寥7条明标师古名的杜诗注,确是可以忽略不计了。如此,就有了《提要》所说的“注中征引则王洙、赵次公、师尹、鲍彪、杜修可、鲁訔诸家之说为多”的错误判断。
周采泉在《杜集书录》“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三十二卷”条下称此本:“于师古称师先生,此书或与师古有关,恐成于师古门人之手,亦未可知。”[15]张忠纲等在《杜集叙录》中指出《分门集注》中引录师注有800余条,其中明标宋代蜀人“师古曰”的就有62条。[16]周采泉和张忠纲二位先生虽未明言《王状元百家注》《分门集注》中师注是师古的杜诗注,但似乎也有所指。洪业《杜诗引得·序》认为,《分门集注》诸诗注释与《王状元百家注》是相同的。[17]王学泰先生《评杜甫诗集的“黄氏补注”》文称,《补注杜诗》与《分门集注》《百家注》所引师注内容相同,并判断《补注杜诗》中师注为蜀人师古的杜诗注。
综上,我们认为《提要》的判断是错误的。《补注杜诗》中所引录的900余条师注杜诗,应为宋代蜀人师古的杜诗注,而不是师尹(师民瞻)的杜诗注。当然,编纂四库工程浩大艰苦,四库馆臣们在整理这些浩如烟海的古籍时,未必对书中所有内容都能进行一一的核查和比对。作此判断,亦属情有可原。
[作者简介]:彭燕,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博士后,《杜甫研究学刊》编辑。
【注释】
[1]本文为西部儒学委托项目:宋代巴蜀杜诗学文献研究(批准号RX14Y02)阶段性成果。
[2]《补注杜诗·提要》,《四库全书》(集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069册第1页。另本文所引黄希、黄鹤《补注杜诗》原文,均出此本,下文不再单独出注。
[3]师尹,字民瞻,彭山(属四川)人。宋代注杜名家,有《杜工部诗注》,已佚。魏了翁《朝奉大夫通判夔州累赠正奉大夫师君墓志铭》(《鹤山集》卷八七)对其生平事迹多有交代。
[4]张忠纲、赵睿才等《杜集叙录·宋代编》“新刊校定集注杜诗 三十六卷 〔宋〕郭知达编”条,认为《九家集注杜诗》引师尹注336条。笔者在做宋代巴蜀杜诗学文献整理中,检得《九家集注杜诗》引师尹注有434条。
[5]洪业《杜诗引得》上册(《九家集注杜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页。另本文所引《九家集注杜诗》文字,均出自此本,下文不再单独出注。
[6]指赵次公的杜诗注。赵次公为宋代嘉州龙游(今四川乐山)人,有《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后并解》五十九卷,残存二十六卷。其残本有两种:一为明钞本,藏中国国家图书馆;二为清钞本,藏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今人林继中辑有《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最大限度地恢复了赵注原貌。赵注以精深细密,繁而不琐著称,后世杜诗注本多援引此书,如《九家集注杜诗》引录达四千余条,《分门集注杜诗》有三千余条,《补注杜诗》引录亦有二千余条。
[7]〔清〕钱谦益《钱注杜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2页。
[8]〔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1月,第75页。
[9]〔清〕钱谦益《钱注杜诗》,第2页。
[10]我们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在将《九家注杜诗》《补注杜诗》二本中所有同注杜诗条目的师注内容逐一比对后发现,二本师注有三条较为相似,为:卷十九《奉送郭中承兼太仆卿充陇右节度使三十六韵》“燕蓟奔封豕”、卷二十五《江亭王阆州筵饯箫遂州》“川路烽烟接,俱宜下凤凰”、卷三十《垂白》“未许七哀诗”。其中最后一条几乎完全一样。倘若我们只看这三条师注,确会使人认为二本师注为一人所注。当然,仅据这三条师注就认为二本诗注内容为一人所为,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道理上也是说不通的。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可能有以下两种原因:一是所谓的“英雄所见略同”,二位师氏不仅使用了相同的材料,而且观点也颇为相近。二是二本师注间可能存在前后沿袭的情况,至于是谁沿袭了谁,不可得知。二家师氏所注杜诗的具体时间因文献的缺乏,只能考出一个大致的年代范围。据笔者所考,两家师注的时间在同一段时限范围内,故到底谁沿袭了谁,目前亦尚不能判断。
[11]〔宋〕何汶《竹庄诗话》(第五册)卷十一,《四库全书珍本初集》(集部·诗文评类),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下文引《竹庄诗话·无家别》师古杜诗注亦出此本,不再出注。)
[12]〔宋〕蔡梦弼《草堂诗话》,《四库全书》(诗文评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481册第528页。(本文所引《草堂诗话》蜀人师古《诗话》均出此本,不再出注。)
[13]“新添”,是郭知达本人的自注杜诗。在《九家集注杜诗》中,为区别诸家杜注,郭氏标“新添”或“增添”以示区别之。笔者调查《九家集注杜诗》,得郭知达自注杜诗约九十条。
[14]周采泉《杜集书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65、652页。
[15]周采泉《杜集书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65、652页。
[16]张忠纲、赵睿才等《杜集叙录》,济南:齐鲁书社2008年,第63页。
[17]洪业《杜诗引得·序》,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