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仕 途

三、仕 途

关于王同轨的仕途,明清诸多文献记载颇有出入,现归纳如下:

《列朝诗集》《明人小传》《明诗综》《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续文献通考》皆言他“由贡生官江宁知县”,此说为当今多数学者采纳。而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中《耳谈》一书下注:“贡士,江宁县丞。”[24]县丞乃县令佐官,为正八品,而知县则为正七品。《明史·艺文志》《湖北诗征传略》皆未言其官知县,仅提及他曾供职于南京太仆寺:“贡士,官南太仆寺丞”[25]、“官南太仆寺主簿”[26];《明诗纪事》则言他“除江宁知县,迁南太仆主簿”[27]

查《(乾隆)黄冈县志》“科贡”,王同轨为嘉靖三十一年(1603年)例选,时年十八岁,吴国伦有《闻行甫贤郎首选补诸生志喜二首》,中有“不缘魁里选,那得辨才贤”诸语[28],故其为贡生并无疑问。然而正如龚进辉在《王同轨及其〈耳谈〉、〈耳谈类增〉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样:《(康熙)江宁县志·官守表》县令一职,万历间共16人,天启间2人,其中并无王同轨;又言刊刻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的《(万历)黄冈县志》,卷首载王同轨“原任太仆寺主簿”,假如王同轨曾在此前出任知县一职,县令品帙高于太仆寺主簿,此处当署作“江宁知县”才对,由此可知,至少在万历三十六年之前王同轨并无出任江宁知县一职[29]。而根据前面得出的王同轨生年推算,此时王同轨已七十有四,天启之后,更是耄耋老翁,出任知县几无可能。在《(乾隆)黄冈县志》中则明确记载王同轨的族弟王同鼎“由岁贡授江宁知县”[30],按以上所列家谱,王同鼎乃王廷瞻之子,《列朝诗集》等文献中的“知县”一说,很有可能是把王同鼎的事迹与王同轨相混,致有此误。

从王一鸣所作寿序来看,王同轨选为贡生以后,有着较久的家居阶段,大概因为当时候选生员人数众多,一时没有出贡机会。久居不售之后,还曾经四方游历,足迹所至有今北京、河北、河南、浙江、江苏等地。而在感受到仕宦无常之后,他开始把生命的重心更多放在了诗文上:“每叹人之仕宦,能为宝臣矣,宁能为石人耶?故其意俯一世无不为腐鼠者,其治诗文日益棘。”[31]直到五十岁前,王同轨基本都没有什么出仕的经历,故许多士大夫感慨他“数奇阨于一第”“坎一第”,而上文所言的与吴国伦诗酒唱和、四方游历也正集中在这段时间。

王同轨五十岁以后,究竟何时动身由湖北前往京师,暂不可考,然据《耳谈》“严府及邯郸盗”条中载,“甲午秋,过给舍鹏初于隆福寺”[32],隆福寺位于明代京师,可见他此前已经到京。之后,经历了一段较长的待官时间,即诸人所谓的“需次都门,久不奏除”,正是在这段时间里,王同轨羁旅多暇,加上京师人才济济,“四方学士大夫慕行父名,相过从缔纻缟之交者日众”,众人相聚,颇多麈谈,王同轨将听到的“可喜可愕、可劝可诫之事”随笔札记,由此形成了五卷本的《耳谈》,并于万历丁酉(1597年)付梓[33]。胡应麟在《王行父授官上林赋柬有序》中曰:“五载缁衣遍洛尘,明光晴日拜丝纶。”[34]可见,待官时期大约持续了五年左右。

之后,王同轨拜为上林丞,而得官的形式也是通过“捐赀”,由此可见他求仕较为心切。而所司之职不过是养鹅鸭的闲职,这从《耳谈类增》中的“鹅黄”条可以窥知:“予往所莅蕃育署,首良牧、林衡、嘉蔬,而蕃育者,育鹅鸭鸡以供光禄,所谓外光禄也,而统于上林苑。”[35]这一阶段一直持续到万历己亥(1599年):“岁己亥秋,罢幕上林,迁银台给事殿雀。”[36]其后拜职南京太仆寺主簿,主掌牧马之事,《李湘洲文集》中《南京太仆寺主簿厅主簿王同轨》有敕词曰:“以儒者而小试于林尉,更通进而再署为马槽,于职若闲,于任实重。”而王同轨也负责与养马相关的文书工作,如敕词中提及当时国家马匹短缺,国初与养马相关的经验掌故,“留都旧籍疑有存者,尔尚究心焉”[37]

王同轨在南京任职期间依然有较多的闲暇,按他自己的说法,给事银台殿雀后,“因得奉诸名公谈颇饶,大册骤满”[38]。充足的空余时间不仅给《耳谈》内容的增加提供了客观的条件,也使作者有精力对所得的材料加以分类整理,并进行删削、增补、订误等,由此在万历庚子(1600年)秋形成了内容更加丰富、体例更加完备的《耳谈类增》一书,并在万历癸卯(1603年)由金陵书贾刊梓。此时王同轨已年近七十,此后仕途当无大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