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元代的人口买卖及其法律规制
人口买卖是中国古代一直存在的现象,历代政府的基本立场都是允许奴婢贸易,禁止其他的人口买卖。蒙元时期,军前掳掠人口、频繁的籍没人户都扩大了奴婢和驱口的数量,非法抑良为驱、买卖人口的现象与合法的驱口占有、交易混杂在一起。元朝疆域空前广大,民族众多,人口流动性增强、流动范围扩大,再加上政局、社会动荡等因素,客观上为人口买卖创造了条件,尤其是刺激了掠卖人口犯罪和以收养、婚姻等为名的非法人口买卖。这些特定的原因和时代背景,使得元代的合法、非法人口买卖现象相比之前的唐宋时期都要更为突出,因此,蒙元政府对各种合法的、非法的人口买卖进行了法律和政策上的规范和控制。而这些,正是元代人口买卖契约关系之所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