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阳光、快乐”理念的背景及含义

一、“健康、阳光、快乐”理念的背景及含义

首先,培养“健康 阳光 快乐”的中学生符合党和国家的育人理念和人才要求,是我校德育办学思想的落脚点。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国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显得尤为迫切。只有健康、阳光、快乐的中学生才能担负起国家和民族赋予的重任,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有坚强、乐观、自信之心,才能更主动、更乐意接受新的知识和挑战。

早在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章明确指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2]其次,培养“健康 阳光 快乐”的中学生符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能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一般而言,青少年时期多指11~18岁这一时间段,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有了很明显的变化。其中,身高与体重是最主要的生理变化特征,身高每年平均增长5~6厘米,体重平均每年增长2公斤,个别甚至可增长到8~10公斤。[3]

因而在这一阶段青少年特别爱动,需要较大的运动量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促进身体的健康发育;就心理变化而言,这一时期的学生情感愈加丰富、敏感,情感波动容易产生,也容易消失,易于变化、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内心特别敏感,这就需要学校开展情绪引导、开设积极心理品质的德育指导课,营造宽松的校园氛围,让学生保持阳光、开朗的心态。

再者,培养“健康 阳光 快乐”的中学生有着迫切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当下青少年身心健康、心理压力的有效途径。据一份在重庆地区青少年自杀意念及影响因素的抽样调查,一年内青少年自杀意念的报告率为14.0%,[4]自杀计划报告率为7.2%,自杀未遂报告率为3.0%。其中,初中为16.1%,高中为14.1%,均远超过大学。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初、高中生尚处于青春期,身体心理都处于巨大的变化中,情绪波动更大;另一方面,初、高中生面临着沉重的学业以及心理负担,遇到困难和挫折更容易走极端,焦虑、抑郁是自杀意念的两大危险因素。[5]当今青少年面临的巨大压力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共同解决,培养“健康 阳光 快乐”的中学生很有必要且非做不可。

在我看来,健康主要指身体,强健的体魄是干好工作、搞好学习的基础。柯蒂斯说“快乐首先在于有健康的身体”,我们要积极搞好学生的体质锻炼工作,让学生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来安放伟大的灵魂;阳光主要指心态,多姿的生命离不开健康的心理,拥有健康心灵和阳光心态才拥有五彩斑斓的资本。华盛顿说“一切的和谐与平衡,健康与健美,成功与幸福,都是由乐观与希望的向上心理产生与造成的”,所以我们青少年学生需要保有阳光的心态,积极、乐观的生活;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就像人的两条腿,缺一不可。只有拥有健康的身体、阳光的心态才能享有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