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计标志
(一)概念
统计标志,简称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属性和特征的概念名称。例如,调查某个班级,该班级中的每一个学生是总体单位,每个学生的性别、年龄、身高、体重等名称就是标志。
标志必须是总体中每个单位普遍具有的属性和特征,具有普遍性;如果只是个别单位具有的特殊属性和特征,就不能作为总体的标志。
标志和总体单位的关系是非常明确的,总体单位是标志的直接承担者,标志是依附于总体单位的。
标志表现,是指标志特征在各单位的具体表现。如果说标志是统计所要调查的项目,那么标志表现是调查所得结果,是标志的实际体现。例如,某人,性别——男,年龄——20 岁,民族——汉族。这里,“男”“20 岁”“汉族”就是“性别”“年龄”“民族”的具体体现,即标志表现。
(二)标志的分类
1.按表现形式不同分为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
(1)品质标志。
品质标志指总体单位性质方面的特征,如人的性别、民族、籍贯、兴趣、爱好等,这一类标志只能用文字来表示,不能用数量来表示。
(2)数量标志。
数量标志指总体单位数量方面的特征,如人的年龄、身高、体重、收入支出,企业的职工人数、产量、产值、资产等,这一类标志只能用数值来表示。
2.按变异情况可以分为不变标志与可变标志
(1)不变标志。
无论是品质标志还是数量标志,当某个标志在各个单位之间的具体表现相同时,该标志是不变标志。例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被普查的每个人都是中国境内的常住居民,这就是不变标志。一个总体的各个单位至少要有一个不变标志,满足同一属性,才能使各个单位结合在一起,组成总体。不变标志就是构成总体同质性的基础。
(2)可变标志。
当某个标志在总体各个单位上的表现不尽相同时,该标志为可变标志,即可变动的标志,也称变异标志。总体的各个单位如果在许多方面不同,意味着其具有许多可变标志。例如,在国有企业这个总体中,各企业的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劳动生产率、产值等方面情况都是不相同的,这些不相同的标志,就是可变标志。可变标志是统计研究的主要内容,如果标志在总体的各单位之间的表现都相同,只研究一个单位就可以代表全部,那就没有必要进行统计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