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示法
利用表格形式,把一系列统计数据按照一定的次序和逻辑关系表达出来的一种方法就是表示法。表示法是数据资料表达和运用数据资料的特有形式,也是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的基本方法,其优点在于,能使数据资料系统化、条理化、规范化、生动化,清晰地显示社会经济现象的活动过程和现象之间的复杂关系。
(一)统计表的构成
1.从统计表的结构看
从统计表的结构看,统计表由总标题、横行标题、纵栏标题、指标数值、表外资料五部分构成。例如,我国2017—2018 年人口基本情况统计表构成如图3-11 所示。
图3-11 统计表构成示例
(1)总标题是表的名称,用来概括数据表中全部数据资料的内容。
(2)横行标题是横行的名称,在数据表中通常用来表示各组的名称,代表数据表所要说明的对象。
(3)纵栏标题是纵栏的名称,在数据表中通常用来表示数据指标的名称。
(4)指标数值,也称数字资料,它是数据表的具体内容。指标数值排在各横行标题与纵栏标题交叉对应的位置。
(5)表外资料,一般说明资料来源、编制情况等。
2.从统计表的内容看
从统计表的内容看,统计表由主词和宾词两部分构成,如图3-11 所示。
(1)主词指数据表所要说明的对象总体、各组或各组的名称,通常列在表的左方。
(2)宾词是为了说明主词特征而采用的数据指标,通常列在表的右方。
(二)编制统计表的原则
要使统计表能正确地反映现象的数量特征,便于分析研究,在编制设计统计表时要注意:
(1)明确编制目的,根据统计资料的性质和特点,突出重点,选择合适的统计图形,且图形的设计和绘制要保持严格的科学性与艺术性,通俗易懂,布局合理。
(2)总标题居中排在表的上方,要简明扼要。
(3)横行标题与纵栏标题之间应有逻辑上的主谓关系,逻辑主语一般置于表的左侧,逻辑谓语置于表的右侧。若栏数较多,则需要加以编号,说明各栏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词栏及计量单位用文字编号,如(甲)、(乙),宾词指标栏用数字编号,如(1)、(2)、(3),一定要带括号(文本形式),以区别数字栏。
(4)表内各栏应标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符号。若单位完全相同,可标注在表的右上方,即标于表题之后,并置于括号内;参数单位不同则应将计量单位符号加括号标注在各栏标题词后或下方。
(5)表内不用“同上”“同左”“"”等替代词或符号,一律填入具体数字(包括“0”)或文字。表内不应空格,若使用符号表示未测或未做,可用“…”表示;如要表示未测到或数值小于有效数字,可用“-”或“0.0”“0.00”(据有效数字位数而定)表示。
(6)表内不设“备注”栏,若有需说明的事项,可在表内相关内容的右上角标出注释符号,在表格底线下方以相同的注释符号引出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