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数列的编制原则

三、动态数列的编制原则

编制时间序列的目的是要通过对数列中各指标数值进行比较,来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发展及其规律,因此,保证数列中各个指标数值的可比性,是编制时间序列的基本原则,具体指以下几点。

(一)时间间隔长度应一致

对于时期指标,各指标值所属时期长短应一致;对于时点指标,各指标的时点间隔长短应一致,即在相同的时间长度条件下,比较各数值的大小。

(二)计算口径一致

(1)现象总体范围一致。无论是时期指标动态数列,还是时点指标动态数列,指标数值的大小都与现象总体范围有密切关系,总体范围越大,指标数值相应地也就越大,反之亦然。若各期指标的总体范围不一致,指标数值就失去了比较的意义。

(2)计算价格一致。对于价值指标,在计算时有不变价格与现行价格,而不变价格又分不同时期的不变价格,因此,在编制价值指标的动态数列时,要保证各期指标的计算价格相同。

(3)计量单位一致。采用实物量指标编制动态数列时,度量衡单位有多种,如反映重量的单位有吨、千克以及标准实物量和混合实物量等。如果采用历史资料编制动态数列,各期的计量单位不同时,要换算成同一计量单位,才能比较。

(4)经济内容一致。我国曾经采用工农业总产值、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等指标反映我国的经济活动总量,这些指标都有不同的经济内容,在编制经济活动总量的动态数列时,就需要对这些指标的经济内容加以区别和调整,使其一致。

(三)计算方法一致

指标名称、总体范围、计算价格和计量单位以及经济内容都一致的指标,有时因计算方法不一致,也会导致数值上的差异。例如,GDP 指标,可以用生产法、分配法和支出法来计算,从理论上讲,这三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应一致,但由于资料来源不同,这三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往往存在差异,因此,在编制动态数列时,应注意各指标的计算方法是否统一,以确保指标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