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求落实“有错必纠”

(三)高要求落实“有错必纠”

纠错是备案审查的目的和保障,精准纠错是备案审查工作强制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开展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根本之策。司法部锚定目标、一以贯之,坚持“效果导向”,不断提高纠错精准化水平,压实备案审查工作“最后一公里”。一是坚持移送审查、衔接联动,确保纠错依法。按照中办《关于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将审查发现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转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处理。二是坚持合理配置、多元纠错,确保纠错适当。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对于问题规章分别通过制发建议自行纠正函、研究处理函、备案审查建议、约谈等方式要求制定机关整改。三是坚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确保纠错实效。通过建立纠错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督办、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方式抓紧抓实问题规章整改工作,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推动问题法规规章整改工作,努力实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