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审查集体研究、征求意见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质量

(三)建立审查集体研究、征求意见 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质量

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规范性文件的后续处理安排,也直接影响着备案审查制度和法律监督的成效。为确保审查质量,应当注重引导各方面有序参与审查,发挥各方面的审查优势。一是建立审查集体研究机制,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主动审查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法工委统筹组织、委托第三方独立初审、专家学者重点论证、法制部门沟通协调、起草单位参与说明、相关主体联合审查、主任会议审定结果的工作机制,确保审查结果准确公正,力求做到问题抓得准、意见立得住、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主动审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二是畅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第三方有序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机制以及审查咨询论证机制,对涉及重点领域改革发展、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审查中发现可能存在不合法或者不适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制定机关、起草部门、行业组织、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备案审查工作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开展专家咨询,对内容复杂的问题委托进行研究论证,引导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凝聚成为有益的审查力量补充,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科学性,提升审查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