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

召开全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这是继2015年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山西又一次召开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高规格会议,各市分管市长、教育局局长、省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部门负责人、部分职业院校校长参加会议,张复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要强化市级统筹,推进职业院校资源整合,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要落实保障政策,按照标准足额划拨经费,建立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结构素质,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校长队伍和“双师型”教师队伍。要加快改革步伐,探索多元主体办学,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落实发展职业教育责任。

落实以市为主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机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近年来,我省建立了以市为主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机制,要求各市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的要求,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安排好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省教育厅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列为对各市教育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普职比例落实不力、普通高中顶风违规超计划招生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追责问责。

推进办学条件达标计划。依据国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及基本办学指标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在全省推进实施办学条件达标计划,推动各级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办学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实现到2020年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合格标准。各市、各办学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制定分年度达标规划,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按规划逐年推进落实。

加强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建设。会同省财政厅继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214个实训基地项目和171个重点专业项目列入建设项目储备库,分年度分批建设。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成验收组,对2014年立项建设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验收不达标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期为半年,仍不达标的将进行问责。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创新全省职业院校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意见》,建立职业院校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打通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双向交流通道,进一步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引进和使用政策,同时积极组织中职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和企业实践,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质量与数量并重,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

建立职业教育专项督导长效机制。2017年,我省建立职业教育专项督导长效机制,将办学条件达标、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布局结构调整等“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重点工作以及职业教育经费政策落实情况、普职协调发展情况列为督查要点,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对各市人民政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推动各市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加快发展具有山西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推进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五年制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信息技术、护理旅游服务、交通运输、资源环境5个专业领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随后公布了5个专业领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为2018年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试点工作打好基础,引导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