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考核 按期完成

三、强化考核 按期完成

建立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专项督导验收制度,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办学条件达标计划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各市提出整体达标验收申请的前提下,以市为单位开展达标验收;各市应建立相应制度,对县(市、区)及相关办学单位申请验收的院校进行验收;建立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督导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主要责任人约谈问责机制,对达标推进工作整体不力、进展严重滞后的政府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约谈问责。

各市、县(市、区)严格按照达标计划,提出有效保障措施,及时跟进计划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对于2020年不能达到办学条件标准的学校,将采取限期整改、限制招生、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质等措施。

从2017年起,每年10月底前各市、各省直学校可以向省教育厅提交达标验收申请报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达标验收。

附件:

1.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2.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7日

(附件:请从山西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职业教育处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sx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