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我省户籍的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1〕97号),2016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成人中专学校毕业生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必须是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录取的普通中专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