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师编制,加强老师培养培训
2025年11月28日
(三)落实教师编制,加强老师培养培训
着重实施了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落实教师资格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重新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实行职业院校编制每3—5年核定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到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专业教师比例达60%以上。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职业院校25%—30%的编制可用于外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外聘教师可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制定兼职教师在职业院校任教高于企业和社会任职的薪酬政策,外聘兼职教师的薪酬费用从生均拨款内列支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允许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专职教师,职业院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校内特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务(职称)岗位。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国家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在市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培养基地,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0%以上;建立激励机制,扩大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的比例。建立教师轮训和校长挂职培训制度,坚持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和专业教师专业实践时间每两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的规定,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50名。根据中职学校办学等级,按照国家标准比例核定中高级职称限额,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加强市、县(市、区)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建设,落实编制和人员,提高职业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