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情况

(二)学生实习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全市12所中等职业学校均组织安排学生开展了校外实习工作,覆盖面100%。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学生在实习期间基本能取得合理报酬。学生所属中职学校均能遵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切实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主体责任,认真签订学校、企业、家长三方协议,遵守“六不得”的要求,保证了实习工作健康、安全、有序开展。不存在学校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存在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存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的情况。各校的顶岗实习安排专业对口率较高,达到80%左右,顶岗实习专业对口率较低的专业主要有财会、计算机、园林、文化艺术等专业。

1.主要措施

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认真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的有关规定,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了专门的实习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制定相配套的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做到层级清楚、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2.加强监管,确保规范,不断加强中职学生实习管理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一是把好实习单位准入关,要求学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部分学校形成了书面报告,并通过家长会、企业介绍会、企业招聘会等形式着手准备顶岗实习工作。二是加强专人、全程管理,要求各校为每个实习班级配备1—2位实习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学生到岗实习情况和学生的注册工作,每个月有计划地对学生实习基地进行巡查和安排实习学生回校日,建立了由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共同组成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学生每日记录实习内容,师傅每月评定考核一次的考核制度。三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须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了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都须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并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加强防护,保障安全。在顶岗实习期间,各校都十分重视学生安全问题。一是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切实把安全问题落细落小落实。二是各校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各校和实习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三是落实对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六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