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
2025年11月28日
七、其他
对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的政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80、60、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30、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获多个奖项的,以其中最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获得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相关文件为准。
招生院校申请招生计划应充分考虑新生属不同生源、应实施针对性教学计划的需求,确保每类生源单独编班。以适应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要。
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将招生政策、改革办法提前通知到有关职业院校,确保对口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山西省2017年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请从山西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职业教育处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sxedu.gov.cn/)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