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进措施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职能。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协调领导组的领导协调职能,将政府主体责任逐级下压,形成“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职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是深入推进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发展。加快市域资源整合,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推动协调发展。

三是将职业教育教师的引进、培养、培训和提高工作纳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及时补充短缺专业课教师,认真组织实施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同时积极开展校内培训、转岗培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和教师专业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开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政策渠道。

四是加快创新办学模式。出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政策,推进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现有人事编制政策基础上,将人事改革深入下去,提供人才保障,在严格落实省投入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市县两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