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四、考试

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于6月7日、8日进行。对口升学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文化课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专业课考专业综合,满分300分。

外语类、教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类专业类别只考文化课,不考专业综合,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他专业类别考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考试总分为600分。

音乐、美术、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测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口语测试。

专业测试及考务工作安排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另行发文。

2018年起,职业技能考试在信息技术护理旅游服务、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煤炭)类五个专业中试行,其他专业考试内容仍执行现行政策,以后逐年扩大技能考试覆盖面,到2020年全部招生专业加试职业技能。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