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提升高职
教育竞争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在巩固国家示范(骨干)及省级示范院校建设和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省新遴选支持一批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引领带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
到2020年,支持建设15所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建设100个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高的骨干专业。通过实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优化布局结构,扩大优质高职资源,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与国际合作能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