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和各有关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验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要求,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验收组工作人员差旅补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从项目管理费中支取。

3.验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实训基地建设相关文件,严格按照《验收指标体系》开展工作。各验收组要在8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汇报验收情况和验收结果,并提交《验收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3)《实训基地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表评价汇总表》(见附件4)。

附件:

1.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总结报告提纲

2.实训基地验收指标体系

3.验收组验收总结报告提纲

4.实训基地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表

5.实训基地验收分组情况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7日

(附件:请从山西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职业教育处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sx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