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

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建立全市职业院校统一的招生录取公共服务平台。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规模轨制,以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由学校自主招生的政策,除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外,还可以把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完善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制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三二分段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长治市职业技术学院、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属高等职业院校招收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实行普职通融,鼓励普通高中的一、二年级学生转入中职学校,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升学和就业梦想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职教园区建设,针对职业教育发展不均衡、体制不健全、专业结构不合理、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的现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长治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工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步伐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通过职业教育改革,将进一步优化全市职业院校结构布局,重点解决目前各中职学校专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供需脱节、无序招生的问题,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扩大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