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情况
2025年11月28日
(二)学生实习情况
认真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的有关规定,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了专门的实习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制定配套的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做到层级清楚、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实习工作健康、安全、有序开展。
2017年4月,在全市各职业学校开展了学生实习管理自查自纠、市级抽查工作,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各个环节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各学校均能认真履行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及时签订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的实习协议;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为学生缴纳实习责任保险;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同时,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根据自查得到的情况,学校在与实习单位确定实习岗位时,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时间等均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六不得”的要求,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