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导读

本章原为王弼本第二十九章,集中阐述“天下不可为”的理由,这种理由可以总括为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天下为神妙之器物,人的认识无法把握它,故不可为;二是经验层面的差异性,没有人可以用一种自以为是的方法来强制性地要求天下人都能服从他的要求。这两条理由在今人看来并不能充分地证明天下不可为,然联系老子的道论思想,他无非是想说,要遵循天下自身的法则去管理天下,而不能以自己主观性的观念来宰制天下。最后,老子提出理想中的圣人的做法,以之作为现实中王侯的榜样。

将欲取1天下而为之2,吾见其不得已3。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4物或行或随5;或歔或吹6;或强或羸;或挫或隳7。是以圣人去甚8,去奢9,去泰10

注释

1取:用强硬的手段夺取。

2为之:人为的谋划。

3不得已:不能够成功。已,成功,实现,完成。

4故:因上起下之词,没有实义。此处与发语词“夫”可通训。

5或行或随:行,主动地走动。随,被动地跟随,依附。

6或歔或吹:歔,吸气。吹,送气。

7或挫或隳:挫,折断。隳,坏也,废弃也。

8甚:《说文·甘部》:“甚,尤安乐也。”河上公注亦依《说文》注此“甚”字。按照此章的全文脉络来看,与过分的淫乐之意似乎无关。此处“甚”当作“太过”讲,即人为得过头了。

9奢:即奢侈。与老子一贯主张的俭、朴的观念相反。

10泰:骄也。有自我放纵、自肆之意也。老子有“果而勿骄”之说。

译文

想要用强硬的手段夺取天下而努力谋划此事,我看这件事不会成功。天下是神妙莫测之器物,不能够对它有所作为。凡想对天下有所作为的人都会失败,想牢牢地宰制天下的人都会丧失天下。

那天下万物有的是主动行走,有的是跟随而行;有的是吸气,有的是吹气;有的是强悍的,有的是羸弱的;有的是强力折断的,有的是自然废弃的。所以圣人剔除过分,剔除奢侈,剔除骄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