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导读

此章为王弼本第七十二章,主要是警告在上位的执政者不要过分地蔑视普通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在上位的执政者让人民不再对任何权威保持一种敬畏之心的时候,则最大的威胁——人民造反、革命的威胁就要到来了。老子警告统治者,不要让人民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产生一种无能为力、无意义感,否则,人民对自己的日常生活就会产生厌倦,那是很危险的。老子以理想中的圣人作为榜样,要求统治者有自知之明,不要有太多的展示自己权力的欲望。要自己爱惜自己的生命,但不要把自己看得高贵如神人。在老子眼里,高贵与低贱是相对的,而高贵者恰恰是要依靠低贱者而生活。这一点是老子思想中的极其可贵的因素,与儒家的爱民思想相似,是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不畏威1,则大威2至。无狎3其所居4,无厌5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6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注释

1威:通“畏”,畏惧也。

2大威:即一种不可用语言来描述的畏惧,亦可称之为道威、天威。暗指一种不可抗拒的惩罚。

3狎:轻视。

4所居:日常生活。居,平常生活状态曰居。

5厌:使动用法,使某某厌倦。厌之本义为满足,引申为厌倦。

6夫唯……是以……:这是老子常用的一种特别的句法,表达一种唯一选择的意思,类似现代汉语“只有……才……”的句式。“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两个省略句,其完整的表达应当是“夫唯不厌其所生,是以不厌其所生”。

译文

如果民众不再对某些畏惧保持敬畏了,那么一种绝对不可抗拒的大畏惧就要降临了。不要轻视百姓的日常生活,不要让百姓厌倦他们的日常生活。只有不让百姓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厌倦,百姓才不会对自己的日常生活产生厌倦。

所以圣人常常有自知之明而不去表现自己的统治权威;爱惜自己的生命但不抬高自己生命的价值。因此要抛弃自见与自贵而选择自知与自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