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范式: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
本书对南都编辑部新闻生产的考察,将应用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进行研究。这种反思社会学的理论,对新闻生产社会学的研究来说意味着一种全新范式。
1场域
“场域”(field),也可被译作“场”,本来是物理学中的概念,最早由牛顿提出,用以解释重力的作用原理,之后英国物理学家法拉第用此概念解释电磁力。库尔特·勒温较早地将其引入社会科学,“赋予场论以元理论的地位”,认为应该把场域理论“理解成一种研究方法:一种分析因果关系和建立科学结构的方法”(Kurt Lewin,1951,转引自刘海龙,2008:405)。但是,勒温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心理学问题,真正将场域理论普遍化运用的则是布尔迪厄作出的重要贡献。
布尔迪厄试图打破传统结构功能主义的窠臼,既避免过度强调客观结构对行动者的决定性作用,又避免过度强调行动者的能动性。20世纪60年代,在大量人类学研究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场域理论”,并对“场域”的内涵作了如下阐释:
从分析的角度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正是在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强加于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机构之上的决定性因素之中,这些位置得到了客观的界定,其根据是这些位置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占有这些权力就意味着把持了在这一场域中利害攸关的专门利润的得益权——的分配结构中实际和潜在的处境(situs),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等)。(布迪厄、华康德,1998:133—134)
根据布尔迪厄的观点,“场”是力量聚集的所在,被各种权力或资本(政治、经济或文化等)占据着不同的位置,场的结构恰是不同的权力或资本分布的空间。“场的概念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关经常发生的问题的连贯系统,这个系统把我们从实证主义者的经验主义的理论真空中解救了出来,也把我们从理论主义话语的经验主义真空中解救了出来”;“场的概念使我们想到,社会科学的真正对象并不是个体……然而,场才是最重要的,她必须是研究活动的中心”;“场是力量关系的场所(不仅指那些具有决定意义的力量),也是针对改变这些力量而展开的斗争的场所,而且也是无止境的变化的场所”(转引自包亚明,1997:149,152,157)[14]。
简言之,从场域的角度进行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场域所要表达的“主要是某一个社会空间中,由特定行动者相互关系网络所表现的各种社会力量和因素的综合体”,场域的灵魂是“贯穿于社会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及其实际的紧张状态”(高宣扬,2006:139—140)。
理解和应用场域理论,离不开惯习(habitus,亦被译成“习性”)[15]和资本等其他相关概念。布尔迪厄在《区隔》(1984)一书中提出了分析模式的简要公式,他的“完整的实践模式把行为理论化为惯习、资本以及场域之间关系的结果”(转引自戴维·斯沃茨,2006:161):
[(习性)(资本)]+场域=实践
由这个公式可见,场域理论强调研究实践者如何在特定的场域中(一种关系型的、权力或资本空间分布的位置结构),通过对各种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等)[16]的争夺和运用,形成了一套包含情绪、语言、倾向等在内的一系列行为机制(“惯习”或“习性”)。场域是实践者采取策略、争夺资源的空间,而实践者的策略又取决于他们在场域中的位置,即特定资本的掌握和分配情况。
2资本
在布尔迪厄看来,场域是一个冲突和竞争的空间,甚至类似一个战场。“在这里,参与者彼此竞争,以确立对在场域内能发挥有效作用的种种资本的垄断。”(布迪厄、华康德,1998:18)一个场域可以理解为一种游戏,在这个游戏中,参与者要凭借自己所掌握的资本参与竞争或斗争,资本在特定场域中既是斗争的武器,也是争夺的关键。“只有在与一个场域的关系中,一种资本才得以存在并且发挥作用。这种资本赋予了某种支配场域的权力,赋予了某种支配那些体现在物质或身体上的生产或再生产工具的权力,并赋予了某种支配那些确定场域日常运作的常规和规则,以及从中产生的利润和权力。”(布迪厄、华康德,1998:139)
在场域的争斗中,行动者能否获取利润或权力,关键看他们所拥有的资本。布尔迪厄主要关注三种类型的资本:经济资本(货币与财产)、文化资本(包括教育文凭在内的文化商品与服务)、社会资本(熟人与关系网络)。此外,还有符号资本(合法性)。这里的资本概念不同于马克思的资本概念,“他并不区分资本主义所独有的工作类型……虽然布尔迪厄主要关注的是权力与统治,但是他的资本概念并不与马克思所理解的榨取剩余价值或原始积累动力的剥削理论相联系”(戴维·斯沃茨,2006:87)。他发现了范围更广的构成权力资源的劳动类型(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等),而且它们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其中,文化资本“实际上应该叫作信息资本,它本身的存在形式又有三种:身体化的、客观化的和制度化的。社会资本,是指某个个人或是群体,凭借拥有一个比较稳定,又在一定程度上制度化的相互交往、彼此熟识的关系网,从而积累起来的资源的总和,不管这种资源是实际存在的还是虚有其表的”(布迪厄、华康德,1998:162)。
在这些资本类型中,经济资本是相对显性的,而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是相对隐性的。“如果说布尔迪厄眼中的文化资本在其存在意义上更偏重于虚假或者象征性的资本,那么他眼中的社会资本概念则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体,或者说是实的或虚的资源的总和。”三种主要类型的资本可以相互转换,作为最有效的资本形式,经济资本可以被轻易地转换成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而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要转换成经济资本“却不是即时性的,而且遭受的风险比较大”(李艳培,2008:137)。
3惯习
关于“惯习”(或“习性”),布尔迪厄这样定义:“所谓惯习,就是知觉、评价和行动的分类图式构成的系统,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又可以置换,它来自社会制度,又寄居在身体之中(或者说生物性的个体里)。”(布迪厄、华康德,1998:171)简言之,习性是一套主导实践行为的倾向,虽然很难经验性地阐述,但“指向一种理想的行为类型,即习惯化的、实践性的、心照不宣的、倾向性的,同时又是结构化的行为类型”(戴维·斯沃茨,2006:326)。作为“可持续的、可转换的倾向系统”,习性“倾向于使被结构的结构发挥具有结构能力的结构的功能,也就是说,发挥产生与组织实践与表述的原理的作用”(Bourdieu,1990,转引自戴维·斯沃茨,2006:117)。
布尔迪厄认为,惯习(习性)是一种“社会化的主观性”,它与场域之间的关联有两种作用方式:“一方面,这是种制约关系: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了某个场域(或一系列彼此交织的场域,它们彼此交融或歧异的程度,正是惯习的内在分离甚至是土崩瓦解的根源)固有的必然属性体现在身体上的产物。另一方面,这又是种知识的关系,或者说是认知建构的关系。惯习有助于把场域建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被赋予了感觉和价值,值得你去投入、去尽力的世界。”他在使用习性这个概念时,主张抛弃“经济人”的假设,而把实践活动看作是一种“实践感的产物,是在社会建构中的‘游戏感’中的产物,就是要说明实践的实实在在的逻辑”(布迪厄、华康德,1998:172—173,164)。
4新闻场域
场域对新闻业来说,就是“新闻场”或“媒介场域”。1996年,布尔迪厄在法国巴黎一台做了两场电视讲座,题为“关于电视”和“记者场与电视”。同年,讲座内容以《关于电视》(On Television)这本小册子出版。1998年,《关于电视》被翻译成英文,公众和学者对他的研究范式产生了极大兴趣,以美国纽约大学罗德尼·本森(Rodney Benson)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Rodney Benson,Patrick Champagne,Erick Darras,Julien Duval,Erik Neveu)运用场域理论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并结集成书[17]。
在《关于电视》(布尔迪厄,2000:44)一书中,布尔迪厄用“媒介场域”(media field)来分析和批判电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负面功能,力图阐释新闻工作者实践活动的机制。“新闻界是一个独立的小世界,有着自身的法则,但同时又为它在整个世界所处的位置所限定,受到其他小世界的牵制与推动。说新闻界是独立的,具有自身的法则,那是指人们不可能直接从外部因素去了解新闻界内部发生的一切。”这段话非常直接地强调了新闻业或传媒组织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同时也强调了“媒介场域”这个概念有助于我们从新闻界内部来考察新闻生产。
“一个场就是一个有结构的社会空间,一个实力场——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有在此空间起作用的恒定、持久的不平等的关系——同时也是一个为改变或保存这一实力而进行斗争的战场。”(布尔迪厄,2000:46)[18]谈论“媒介场域”这个概念时,布尔迪厄的分析层次更多界定于对整个新闻业或具体针对电视业而言,而没有涉及具体的媒介组织(如电视台),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运用这个概念去理解媒介组织的新闻生产。他对电视业的批判,不仅以“场”这个重要概念给我们提供了理论上的启发,而且为我们如何具体运用这个概念来分析电视新闻从业者的实践活动提供了方法上的借鉴。
实际上,无论是电视场还是媒介场域,其生产内容主要围绕新闻展开,其行为即新闻实践活动,因而本书侧重以新闻场域(journalistic field)研究来具体运用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之所以将“新闻”(news)与“新闻实践”(journalism)加以区分,并采纳后者作为场域研究的主体,是因为:作为一种文本形态或对事实的“报道”,新闻只是形式、过场,在各个社会都有,而新闻实践必须有灵魂,存在于将这种社会实践与民主体制相勾联,包含着对以新闻实践不断促进民主的期待(潘忠党,2005)。
布尔迪厄指出了场内和场外商业等力量的存在,也强调了这些力量的控制与反控制,并对新闻场域自主性的缺失进行了批判。在与文学场、司法场的比较中,他强调新闻场域的特殊之处:比其他场域更容易受到外部力量的干预,甚至比政治场更容易受市场、受众的控制。新闻场域是权力场域的一部分,与文化生产中其他场域相比,“它具有更高程度的他治性”(heteronomy),即“它是一种自主性(autonomous)非常脆弱的场域”(Rodney Benson&Erik Neveu,2005:5)。在对法国电视场(媒介场)的研究中,布尔迪厄将重点放在电视场符号暴力(symbolic violence)的形成机制上,指出这种隐蔽权力发挥着支配性影响,降低了电视对公共事务等重要信息的关注度,以隐藏的审查机制导致意见表达的简单、娱乐和肤浅。
5其他概念
介绍完“场域”、“习性”、“资本”等核心概念后,有必要对本书的其他关键概念作简要说明。
(1)编辑部。
本书所指的编辑部是相对于经营部门而言的,指媒介组织内部直接从事新闻采集、编辑和发布的部门。具体针对南都则主要包括其区域新闻部、珠三角新闻部、经济新闻部等,而不包括广告和发行等经营部门。文中的“编辑部”若非特别指代某个具体的新闻部门,则是这些新闻部门的统称。如果将整个南方都市报社视为一个组织的话,那么,编辑部就是这个大组织下若干个小组织的统称。
(2)新闻生产。
在本书中,新闻生产包括新闻从采集、制作到传播的全过程,是传播者对新闻事实进行选择、加工和发布的过程,其生产的主体包括消息来源提供者、媒介组织、新闻从业者等。新闻生产是一个名词,可以指代新闻实践的总和;更是一个动词,强调了新闻从变动的事实到被传播信息的过程。伯纳·罗胥克认为,研究新闻的社会性时,“新闻产生过程的解析,远比研究新闻所带来的社会结果更重要”。“传播媒体独特性来自它们是负责收集、传播一些特定的知识,而这项职责使得新闻媒体产生了一些特殊的专业活动,因而有别于其他的组织。对新闻媒体这些独特的专业活动,及其产物进行分析、研究,正是新闻社会学家的首要任务。”(Bernard Roshco,1994:11—12)
本书使用“新闻生产”这个概念有两个主要目的:第一,强调本书的研究重点聚焦于媒介组织的新闻实践活动,而非新闻报道的内容或内容对受众的影响,因此,这种研究将集中于对新闻从业者和媒介组织进行整体性研究;第二,强调笔者的研究旨趣所在,即最大可能地从新闻生产的过程来进行研究。从媒介社会学的角度看,新闻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一种社会过程的产物。在这个社会过程中,哪些因素起着决定作用,哪些内容被选择或筛掉,只有从新闻生产的过程来加以考察才可能找到比较真实的答案。因此,笔者以“新闻生产”这个概念来统指媒介组织和新闻从业者的新闻实践活动。
(3)社会控制。
控制包含约束、限制的意思。在社会学中,社会控制是一种复杂的社会过程,主要指“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规范对其成员的社会行为实施约束,以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过程”(社会学概论编写组,1993:309)。社会控制“并不是一个自足的概念,它通过一系列张力作用呈现出来,体现为一种动态关系”(吴靖、云国强,2005)。要理解这个词语,必须消除对其可能产生的直接印象:控制必定是坏的东西。正如黄旦(2003:84)所言:“传播如失去适当的有益的控制也是不可想象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控制也就没有自由。‘大量存在’且又‘毫无例外’,就说明新闻事业中存在社会控制绝非偶然,而是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其他原因。”
所谓新闻事业的社会控制,“指社会中的不同组织、势力,通过各种手段,对新闻事业施加压力和影响,使之所传播的内容符合社会或控制者自身的利益和愿望”(黄旦,2003:87)。关于新闻媒介遭遇的社会控制因素,李良荣(2001:161)认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司法控制(以法律来监控)、行政控制(各种规定、税收)、资本控制(大公司的垄断)、媒体自律和公众(最具威慑的因素)。
实际上,新闻生产无时无刻不处于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中。这些因素有的来自媒介组织内部(如媒介的价值取向、编辑方针、制度规范和从业者的自我追求等),有的来自媒介组织外部(如宣传管理、政府机构、读者和市场的要求等)。黄旦将新闻生产过程受到的多种控制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编辑部内的新闻政策和组织制度,一类是编辑部外的信源压力、商业压力(广告)、政治压力(政府)、同伴压力(其他媒介)等(2005:187—207)。新闻生产所遭受的各种压力启发我们,“新闻是记者所知道的东西,但在我们更好地理解施加于新闻报道上的社会压力之前,我们永远无法理解新闻是什么”(Giber,W.,1964,转引自黄旦,2005:208)。
结合中国社会的现实语境,我们可以将新闻生产所受的各种内部、外部社会控制的因素概括为:第一,宣传管理和行政影响,主要是政治因素,来自宣传部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部门(包括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等媒体行业管理机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第二,市场因素,包括所处报业市场的竞争格局、本报社的市场目标及企业(广告商)的利益诉求;第三,媒介组织(包括集团、报社及编辑部)的价值取向和管理制度;第四,从业者自身的专业理念和职业追求;第五,所处区域的社会和文化因素;第六,技术因素,如网络的应用等;第七,全球化,主要指西方媒体新闻价值观和实践方法的影响。其中,第一、二、五、六、七个因素主要是编辑部组织之外的社会环境控制因素,第三个因素主要是编辑部组织本身的控制因素,第四个因素则主要是从业者个体或群体的自我控制因素。
(4)组织。
由于本书的研究层面主要集中于编辑部组织,组织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因此将适当引入组织社会学和组织行为学的理论。实际上,组织理论原本就是新闻生产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补充。“如果说象征互动论或者社会建构论是新闻社会学的一种理论来源的话,那么组织理论或科层制理论(bureaucratic theory)可以作为一种补充。一方面,新闻可以看作是社会生产的‘现实’;另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某种社会组织制造的产品,如其他制造品一样。”(Michael Schudson,2000:186)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把组织看成一种对外封闭或限制局外者加入的社会关系,其规则“由特定的个人如领导者,以及可能是管理干部(他们通常同时具有代表性权力)来执行”。一个组织既可以是自律的也可以是他律的,自治的或他治的,前者指组织的秩序由组织成员凭借自身的特质建立起来,后者指秩序由组织外的人强加(马克斯·韦伯,2005:63—67)。同样,组织行为学也并非孤立的而是系统地研究组织中人的行为规律,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的社会-技术系统,从整体出发来研究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它同样也涉及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在研究层次上包括个体、群体、组织和组织的外部环境等(孙志成,2004:2—3)。
从组织的形态看,媒介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又无时无刻不处于社会环境之中,与社会的各领域发生着紧密关联。“传播媒介是社会经济文化系统之下的次系统(subsystem),相对而言,应该有它的自立性……但传播媒介必须同更高的社会经济文化系统保持动态的互动。”(李金铨,2005:14)当前,媒介组织上至集团、下到报刊,层级越来越多,结构日趋复杂,大组织中还有多层小组织。在本书中,南都报社、南都编辑部、南都经营部门等都是各自相对独立的组织,但它们又发生紧密的互动和联系。其中,编辑部是本书研究的重点。虽然以编辑部组织为考察的中心,但组织内的个体(作为个体的新闻从业者)、群体(作为群体的新闻从业者),以及组织外部的社会环境[19]都是必须考察的对象,其中尤以社会环境最为重要。新闻生产社会学所研究的核心问题,就是组织内外各种控制因素与组织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