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控制与积极互动

一、政治控制与积极互动

基于制度情境、社会现状和市场环境,当下国内媒体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受到的最大控制因素主要来自政治和市场两方面。格雷厄姆·默多克(Graham Murdock)认为,一般来说,“宏观的政治经济结构与日常的新闻实践之间的联系”是“曲折而间接的”(转引自迈克尔·舒德森,2006:168),但通过具体的管理机制和行政手段,其对新闻生产的控制又可以“顺畅而直接”。在中国,政治因素对新闻生产的影响、制约力量是关键而强大的,主要体现于宣传部门下达的新闻政策,以及政府部门的权力干预。这种给新闻生产构筑了“有形控制空间”的权力,主要形式包括“除了针对具体事件的‘宣传通知’、相关的审稿制度和由宣传管理部门直接下达宣传任务等外,还包括各种并不一定见诸文本但在新闻机构内部尽人皆知的边界,例如,对批评报道的行政级别的限制,对新闻媒介异地监督的限制,等等”(陆晔,2003)。

从布尔迪厄所阐述的场域特征看,任何一个场域中都存在多种因素构成的复杂的权力关系,这些因素是动态而非静态的。“由于场域的存在始终关系到其中的行动者的相互关系,所以,场域不是任何单独的个人行动者,单凭其特殊利益或意志就能决定的。”通常,在场域中既有复杂的互动或斗争,也有默认的规则或协议,“这种协议实际上就是立足于场域的客观力量对比而迫使人们不得不接受的游戏规则”(高宣扬,2006:143)。联系到新闻生产所处的场域中,作为具有特殊意志的政治控制因素,也同样会与其他因素之间产生复杂的互动关系。因此,我们在审视和考察政治控制因素时,有必要避免过分简化或刻板的认知(例如夸大其控制方式的单一性和控制力度的绝对性),回到场域的现实权力结构中去考察政治因素与其他因素之间的动态关系。

同时,我们探究政治控制与新闻生产之间的关系,需要克服一种可能存在的偏见,即这种关系总是负面的。实际上,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部门对新闻媒体的合法、有序管理是保证新闻媒体能够坚持社会责任、真实全面报道的重要因素。罗伯特·哈克特和赵月枝(2005:15)研究新闻客观性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时曾经指出:“关注新闻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这种联系总是坏事。正如福柯所言,权力不仅具有约束性和排斥性,同时还具有创造性和许可性。”“但权力并非无处不在地分散、扩散于整个社会,权力更多的是从社会关系和体制中获得,而不是个人特性,所以它是非人格化的。”

具体来看,宣传部门的新闻政策、政府部门的政治控制对新闻生产过程的影响又有不同的形式和特点:前者的控制是直接的,后者的控制是间接的;前者基本是规律性的,后者更多是突发性的;前者主要依据公文,是书面化的,后者主要依赖沟通,是非书面化的;前者作为常规机制,已经被新闻媒体普遍习惯性接受,后者作为偶发事件,新闻媒体会视具体情况而采取相应对策。简言之,宣传部门针对新闻事件或舆论导向对媒体报道的要求是立竿见影的,而政府部门一般只能针对具体个案对媒体施加影响,而且这种影响的效果往往因行政级别不同、媒体自主性差异而不同。因而,很多时候,政府部门会与宣传部门沟通或请求帮忙,借由宣传部门以下达禁令或通知的方式来影响新闻生产。对此,2008年广东两会上,时任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国华曾在分组讨论中这样形容:

现在宣传部新闻处最忙,他们要处理各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因为各种社会矛盾多了,新闻报料增长了很多倍,有些新闻记者没有很好地把握导向,有些内容在没有很好地核实的情况下报道出来,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在报道时机的把握、版面的安排、内容的措辞不当等方面会引起很多问题。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各个地方各个部门打来的电话,要求这个不报那个不报,我们基本也考虑他们的要求,但是长期这样,这个不报那个不报并不是好的管理办法。新闻管理应该怎样做?有些人说,案件上升跟记者有关系。案件上升跟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系,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问题,跟记者没有关系。从新闻管理的角度来说,记者怎么使用?张德江书记说得好,他说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管理媒体不是管着他什么都不让报。[19]

据笔者在南都编辑部的观察,以2005年6月14日至7月14日一个月为例,来自宣传部门和政府部门对报道的要求主要以书面通知、电话通知两种形式下达,来源则包括各级宣传部、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等机构,主要针对三种情况对报道提出要求。第一,对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求不做报道或少做报道,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团结。第二,对一些经济题材的重大新闻要求暂缓报道或不做报道,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地方经济。第三,对一些重要的宣传政策予以强调或重申,要求媒体严格遵循,主要目的在于更好地引导舆论。

曾任广东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的南都总编辑王春芙,在报社一次周会上说:“我以前是当警察的,现在当司机了,我知道怎么样才能不违章,那就是遇到绿灯赶紧走,遇到黄灯抢着走,遇到红灯绕着走。”(南方都市报,2004:5)这番话中的“红灯”就是宣传报道的“禁区”,“绕着走”是惯例的、必然的选择。从南都编辑部日常的新闻生产实践看,对这些宣传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报道要求,总体上还是严格遵循的。但是,《南方都市报》编辑部并非完全被动地遵循,而是善于积极互动,除了“绕着走”外,还懂得如何“赶紧走”与“抢着走”。这种积极的互动体现于新闻生产中最大可能地追求独立立场、独立判断,甚至必要时考虑怎样突破。例如,2003年春节后的“非典”报道:2月18日,新华社播发消息,称经中国疾控中心和广东省疾控中心的努力,“非典”的病原可基本确定为衣原体,这个结论主要来自两份死亡病人的尸检标本。对这一结果,钟南山等广东医疗专家表示难以接受,认为仅根据两份标本很难下结论。次日,当全国各地媒体纷纷报道“非典锁定真凶——衣原体”时,《南方都市报》却发出质疑声音,以《非典型肺炎病原有争议》反映广东专家的疑问。这篇报道的处理体现了南都忠于事实的新闻生产原则。有评论认为其“体现了媒体的客观精神,体现了对科学的尊重而非对权威的盲从”(南方都市报,2004:177)。

这种积极互动,实际上是力图规避消极服从、被动遵循,转而争取在可能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扩大报道空间、监督公共权力。广州某位市领导曾对南都负责人说:“我对你们报纸是又爱又怕。你们报纸信息量大、言论精彩,我爱看;但又怕哪天有什么冷不防被你们报一下。”(南方都市报,2004:3)可见,一些政府部门对南都抱有复杂心理——既试图加以控制和利用,但又知道无法完全掌控。这种既爱又怕的心态,恰好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南都编辑部对政治控制的积极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