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桃花

南渡桃花

旧时南郊的南渡桃花,是太仓的胜景之一,最为胜观。南渡观桃一景在南郊小普陀旁,明末清初就已经存在。太仓城外西南娄江边,居民家各穿池,池边满植桃树,春日桃花盛开,文人雅士泛舟江上观赏两岸盛放的千枝艳艳桃花,成为一种时尚。

王时敏长子王挺的《减庵公诗存·东渡看花》诗,生动描述了他偕同诗友游览桃花胜景的美好情形:

南郊二里外,名曰王家渡。

渡头种桃花,绕溪如锦布。

呼朋偕客往,速棹亦还顾。

草色看云鲜,是时日将暮。

近看茅舍傍,侠友场中坐。

遥听渔人歌,小舟唱晚渡。

晴霞入暮田,野村遮煖雾。

疎红晚来白,如入烟云路。

金波光远发,犹识王家渡。

乘月棹歌回,约略花滩过。

在这首诗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南渡曾有“王家渡”之称,而诗名“东渡”,约略此时已随其父移居西田。

王时敏第七子王摅也有《南渡观桃》诗云:

迎人含笑却无言,舣棹城南暖正繁。

夹岸日光衔树出,连村霞彩倚风翻。

那知丧乱还经眼,只觉芳菲欲断魂。

胜绝小桥流水畔,爱他不是傍朱门。

王摅(1635—1699),清太仓人。字虹友,号汲园。廪监生。曾师事钱谦益、吴伟业。善属文,尤工诗。与兄王揆、王撰、王抃结课赋诗。在时敏诸子中,摅最穷而诗最工,所作风格“幽奇悲壮二者有之”。沈德潜谓“太原王氏昆季多才,不啻过江王谢,而《芦中集》一集尤为矫矫”,与黄与坚等并称“太仓十子”。康熙三十八年(1699)卒,年六十五。有《芦中集》《步檐集》《金陵集》等。与王摅几乎同时代的诗人吴翊也有《南渡桃花》诗:

轻桡小艇漾团沙,浅碧深绯正吐葩。

熟客不迷前日渡,好春仍发隔年花。

竹堤渔泛无多路,柳巷鸡声又几家。

梦得归来看烂漫,近添千树入层霞。

吴翊(1657—1716),字振西,号乐园。清太仓人。颖悟过人,工举子业,为诸生辄冠其曹,其诗妙成一家言。徐乾学致仕归,奉命编《大清一统志》,集四方名士纂校,翊亦参与。康熙五十一年(1712)进士,用内阁中书。著有《砥亭诗集》《乐园诗集》。

后来,嘉定人姚承绪到太仓访古,同样留下了一首《南渡桃花》诗,并有小序云:

在州城西南,下俯娄江。居民家各穿池,池上植桃,春时泛舟江上,最为胜观。后斩艾殆尽,而城中太仓卫前植桃转盛。

娄江三月春风香,桃花灼灼沿回塘。

清流十里泛野航,红霞随浪摇篷窗。

居民种桃如种菽,一天花雾先秋熟。

珍重东风结子时,累累朱实分荫绿。

佳话曾留南渡名,倾将琼液问云英。

瑶池乞得神仙种,手采蟠桃上玉京。

直到近代,观桃依旧是文人墨客趋之如鹜的场所。常熟才俊徐兆玮《棣秋馆诗录》记:

太仓城南多桃花。花时弥望无际。今春始命棹游此,纪之以诗:

异哉武陵源,乃在娄城南。

清溪再洄溯,绿酒倾盈甔。

绿溪千万树,花雾堕毵毵。

酹花花无言,花下理清谈。

摄衣坐林麓,香界难穷探。

夕阳忽染衣,红湿成晚岚。

倒影斗一碧,花水远相涵。

扁舟花外行,醉颜如花酣。

平生癖嗜花,花时愈狂憨。

此中愿卜居,此愿无乃贪。

1917年,岳王文人许瘦蝶游览了该处后,写下四首七绝,诗云:

纸鸢风里草青青,踏遍芳郊惓眠醒。

不负丽人天气好, 也同少长集兰亭。

(是日为上巳,孙丈岱峰、陆阮无悲偕行)

红云裹树绿澄潭, 较绿量红兴正酣。

闲得吟怀浇得酒, 风华独擅说城南。

谁买胭脂点染习, 小桥野屋结芳邻。

春来倘遇栽花叟,一笑还应识故人。

源里人家似画图, 天然风景可容粗。

会当乞取王郎笔,写入丹青著个吾。

(谓鹗士)

抗战之前太仓还有不少桃园,散落在城内朝阳门、樊村泾、小西门和南园等处,但最有名的还是要算南郊小普陀了。“南渡观桃”素为娄江胜景。该处有桃树八百多株,桃花盛开时映红河水,泛舟其中,恍若武陵。小普陀原来是尼庵,建造年月已无从查考。庵的四周都是桃树,庵的前面是浏河塘。据县志记载,这些桃树就是利用历年来开河时挖起的河泥种植的,因此特别茂盛。

1937年春季,锡沪公路筑成通车后,上海人乘班车或雇了专车来小普陀看桃花的极多。浏河塘里也是汽船络绎,游客很多。小普陀那里还设有临时商店,有酒有茶,盛况空前。但这年秋季,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太仓沦陷,日寇折花采果,任意胡为。农民长期辛苦栽培的桃园渐渐衰落,到解放时,虽还有少许,但几乎快绝迹了。

据已经辞世的当代诗人崔护回忆:南渡观桃“在南门外,南码头东,该处土岗高低起伏,无数鱼沼错落其间,村民遍栽桃花,以养鱼种桃为主业,而桃树下亦可杂种播植小麦、油菜,亦不影响春熟。有小普度庵供游人憩息,自明迄今,素为太邑胜地。清初恽南田往游书一联,留庵中,联云:‘名花未落未相待,佳客能来不用招。’予少时曾见此联,刻板上,悬庵门两旁。忆得联中有长跋云小普度桃花盛放,结伴探胜,即兴而书。大意如是。该联亦载。”

现在桃园已恢复旧观,且有发展,尤其新浏河两岸,遍是桃树,春来花发,一片红霞,倒映于绿波间。极目四望,景色更胜于昔日。

(陈健 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