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
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事件性质分类
根据事件性质与发生发展机理,突发公共事件有四大类:一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生物灾害和自然界火灾等,如“汶川地震”“南方冰冻灾害”“长江特大洪水”等。这类灾害往往是由于生态、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呈现出不可预测、可控性差、波及面广、破坏性强与危害大等特点。二是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与公共设施事故、环境与生态破坏事件,如“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肖家湾矿难”“温州动车事故”等。这类事故往往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呈现出社会影响恶劣、救援处置难度强,易于引发次生灾害等特点。探究事故真相与相关责任,是此类事件舆情关注的焦点。三是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各类传染病疫情、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动物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3]如“SARS疫情”“禽流感疫情”“山东非法疫苗案”等。此类事件直接关系社会大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极高,传播性强,易于引发大范围的恐慌心理,甚至造成社会动荡。四是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4]如“西藏、新疆打砸抢烧事件”“广东茂名PX项目群体事件”“厦门BRT公交车纵火案”等。这类事件往往是社会关系失调与社会矛盾累积所引发的,呈现出利益矛盾冲突激烈、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
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引发机制分类(https://www.daowen.com)
根据事件的引发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又有两大类:“渐变”型与“突变”型。“渐变”型突发公共事件:指某些事件的发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某些因素长期积累,最后导致矛盾激发与事件爆发。如一些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尽管看似是一个突发事件,实际上背后隐藏着复杂的利益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冲突与社会怨恨情绪有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是在某个导火索的刺激下突然爆发,成为突发公共事件,这类事件主要集中于社会安全、事故安全领域。“突变”型突发公共事件:指事件的发生源自某种突发外力的强烈作用下,瞬间从量变到质变,导致事件从发生到结束瞬间完成,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这类事件导致的社会危害包括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也在瞬间产生。随着新变量的不断加入,事件会出现新的发展动向。因此,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需要分析其深层次的引发机制,有针对加以引导和处置。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始发地分类
根据事件的始发地,突发公共事件还有两大类:实体社会原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与网络虚拟社会衍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前者的始发地是现实实体社会,即事件在现实世界已经发生,只是通过网络虚拟空间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如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后者的始发地主要集中于网络虚拟社会,主要关涉社会安全、公共卫生事件领域。具体包括两种:一是在实体社会中存在的某些普通的、小范围的社会事件或个人事件,如民事纠纷,或局部乱象,借助网络传播不断扩大,进而演变为舆情热点,最终在虚拟社会中演变成突发公共事件,如“石首事件”“华南虎事件”等。二是在现实实体社会中并不存在,或只是某个捕风捉影的现象,而网络空间中由于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传播速度的快速性,为虚假信息滋生和泛滥提供了温床,使网络谣言得以迅速传播,引发社会恐慌,最终演变为影响恶劣的突发公共事件,威胁社会安定,如“抢盐风波”“蛆橘事件”“皮革奶粉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