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主要特征

(二)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主要特征

在传统媒体时代以大众传播媒介为主导的话语垄断体系下,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在某种程度上是大众媒介议程设置的结果。大众媒介通过议程设置引导舆论,最终推动事件解决。这种自上而下的舆情生成模式,使原本应处于舆情中心地位的社会民众,因缺乏有效话语表达渠道而并不拥有话语权,舆论可控性强。互联网打破了大众媒体在信息生产和发布中的垄断局面,特别是微博的“低门槛”与“社交性”,使草根民众不但拥有更为便捷的话语表达渠道,而且基于社交网络辐射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改变着社会舆论格局。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是多元主体的自由表达的结果,舆情的可控性弱。具体而言,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具有以下传播特征:

1.“爆发式”的舆情传播

在微博时代,“一起发生、一起见证、一起解决”正在成为全新语境下的新规则。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传播的“爆发式”,主要体现在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

首先,在时间上,“零时差”传播。微博的即时性、草根化、跨媒体、“裂变式”的传播机制,大大缩短了微博舆情的生成周期,实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与微博报道的零时差,事件传播与意见表达的零时差。这种同步式报道与意见表达,在微博的多重复杂网络结构作用下,多元信息与意见迅速交汇,实现了信息与意见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裂变式”传播,再加上跨媒体平台的共振,迅速扩大了事件的传播面与影响力。突发公共事件一旦爆发,短短几小时内就能在微博上迅速引爆舆情。人民网提出了“黄金4小时原则”,指出以微博为代表媒体是“黄金4小时媒体”,能快速传播信息并聚合舆情,如“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宜黄强拆案”“正宁校车事件”“天价切糕事件”等,从曝光到引发微博舆情高潮都在短短几小时内。微博舆情的“爆发式”“井喷式”传播,除了与微博本身的传播特性有关,同时与突发事件本身有关,这些事件往往能刺激民众的话语权表达与利益诉求。

其次,在空间上,“全域性”扩散。某个地区性、局部性或带有偶然性的突发事件,经微博曝光,有可能迅速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引爆舆论,变成全民“围观”的公共话题,甚至变成需要中央政府出手干预的公共事件。如2016年发生在公共卫生领域的“毒跑道”事件,起端是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小学,此后苏州、无锡、南京、常州四地多所小学、幼儿园陆续陷入“毒跑道”风波,接着全国各地大量出现类似事件,一跃成为全国范围广泛关注的突发公共事件。

2.“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参与主体规模庞大,既有作为舆情主体的草根微博与名人微博,又有作为传播主体的媒体微博,还有作为应对与引导主体的政务微博与相关涉及企业或机构微博,共同构成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参与主体,形成了以草根微博为代表的民间舆论场、以媒体微博代表的媒体舆论场、以政务微博与相关机构微博为代表的官方舆论场的舆论新格局(见图2-2),消解了传统媒体时代自上而下的舆论模式,实现了三大舆论场的多元交融,改变了我国的舆论生态,实现了话语权的转移。在众多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发展过程中,草根民众以集体突围式的传播与无数个体话语力量的集结,释放出强大的话语权与强烈的利益诉求,形成了强大的微博民间舆论场,展开与官方舆论场的话语权博弈,甚至“倒逼”官方舆论场,左右着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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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突发公共事件的三大微博舆论场

第一,草根民众与意见领袖的多元对话。在微博平台,草根民众拥有更多的话语表达空间,任何个体都可以按自己的价值观、生活经验去自由表达意见与传播信息,不受个体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年龄、性别与所在地域等因素的限制。这种以草根用户为主的传播体系,既不同于传统媒体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主导的垄断话语体系,也不同于Web1.0时代以专业新闻网站主导的集权型传播,也不同于基于话题与社群的论坛传播模式;更不同于以精英传播、精英话语为主导的博客传播。它强化草根民众意见表达与力量集结,大大消减了权威阶层的话语霸权,带来微博的话语平权。在突发公共事件背景下,不同舆情主体之间,特别是实名主体与匿名主体之间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衡,大多实名主体因顾忌言论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规范意识较强。粉丝数越多的实名主体规范意识越强,言行更加谨慎,“容易形成模式化的行为方式”[20]。相反,匿名主体因无明确的身份限制,社会规范意识较弱,“可能因规范性因素较少而显得比较超脱”[21],言行更为大胆。现实社会占话语权优势的实名主体,将因规范性束缚而部分地失去“意见领袖”的地位,使得突发事件中的微博舆论更趋复杂并充满变数。

第二,民众与政府、媒体的同台博弈。作为社会结构压力下的某种负面现象,突发公共事件蕴含着各种潜在风险,稍有不慎,就可以引发社会危机。不同的参与主体基于不同的立场必然有着不同的诉求,社会公众通过转发、评论、点赞等表达利益诉求,宣泄不满情绪,试图通过舆论压力使其诉求得以满足;政府试图在现有体制框架下通过信息传播与议题设置,引导微博舆情朝着有利于事件解决和事态平息的方向发展;媒体则试图通过专业信息的解读与意见气候的营造,引导微博舆情从感性走向理性。在政府、媒体、社会民众三者不断的交锋与博弈中,问题得以解决、矛盾得以缓解,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

3.“裂变性”的公共议题

突发公共事件是各种社会矛盾积累和叠加在现实生活中的外化反映,而具有草根性的微博为普通民众在现实生活中发泄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吐槽地”,微博从本质上充当着社会矛盾与压力的“减压阀”。各种利益诉求者、爆料人、围观者借助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机遇,在微博上“发声”“发泄”“发力”,由此引发的各种公共议题“波澜四起”,从质疑事件本身到关注相关部门或当事人的回应,再到质疑公众权力等,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高潮迭起。舆情关注的公众议题不断“裂变”与“衍生”,有以下两种作用机制:

第一,“衍生式”公众议题产生机制:即同一突发公共事件衍生多个相关公共议题。因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主体众多,不同主体关注点不同,一个突发公共事件可能衍生无数公共议题,而且各议题之间不断自由切换。如图2-3所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围绕着核心事件会衍生若干个不同的公共议题,在不同的作用因素下,有些议题不断被强化,同样也有一些议题被弱化或逐渐平息,最后,形成公共议题中心。例如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中,围绕该事件产生了事件追踪、爱心救助、真相拷问、体制探讨等多个公共议题,而事件追踪又衍生出死伤人数、现场处理、掩埋车头车体等话题,爱心救助又衍生出逃生寻亲、心灵抚慰、献血等系列话题,真相拷问又衍生事故原因与责任追究等议题,体制探讨又衍生政企不分、高铁发展过快、贪污腐败等话题。事件在民众的推动下不断扩大与深化,相关话题不断衍生与裂变,使舆情变得更为复杂,大大增加了舆情应对与引导的难度。再如2011年故宫“十重门”事件,从5月份“失窃门”,到随后的“错字门”“会所门”“哥窑门”“瞒报门”“拍卖门”等,短短三个月时间,各类负面信息不断被曝光,故宫形象一落千丈,舆论的焦点从对具体事件的质疑转为对制度的思考。

图示

图2-3 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衍生式”公众议题产生机制(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变异式”话题产生机制:即突发公共事件议题发生变异,微博舆情中心从一个事件转移到另一个事件,引发新的舆情事件,微博舆情的公共议题彻底发生转移与变异。如图2-4所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某种新的刺激因素作用下,微博舆情重心向与事件关联度不大或者无关联的其他事件转移,并可能最终导致原本的突发公共事件被舆论彻底“遗忘”,新的与事件关联度不大的公共议题产生。如延安境内发生的“包茂交通事故”,最初舆情关注的焦点是事故中人员伤亡以及相关方责任,但随后新华社记者李一搏拍摄的一张官员“微笑”的现场照片在微博中流传。网友人肉搜索出该官员是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并戏称其为“微笑局长”,微博舆情关注的中心转向“微笑局长”,之后网民关注点又从微笑转移到了他的腕表,“微笑局长”陷入“名表门”,最后引发微博反腐的典型案例“表哥”杨达才事件,而交通事故本身反而随之退出民众视野。再如2011年“日本海啸事件”,人们从最初关注海啸带来的人员伤亡、救灾善后等,到随后“核辐射”,再到“海盐有辐射不能食用”等谣言肆意传播,致使人心惶惶,演变成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抢盐”风波。

图示

图2-4 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变异式”公众议题产生机制

4.“情绪化”的意见表达

“情绪化”的意见表达是指社会公众在外界信息刺激下,受非理性情绪与情感的驱动,在微博平台表现出的片面化、偏激化与非理性的言论倾向。在突发公共事件的背景下,“情绪化”的意见表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重负面细节、轻事实全貌。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舆情关注的焦点多是反常的、戏剧性、冲突性的负面细节。大多数人是“感性而非理性,易被琐碎细节左右”[22],一张现场的照片、一个敏感的细节、一句不合时宜的回应都有可能在群体的负面情绪中被不断放大,产生“围观效应”,成为舆情焦点。而对负面的细节信息,大多数人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很少有人立足于事实真相去思辨。如在引发社会道德讨论的“彭宇案”中,尽管真相从“扶老人被讹”到“老人真被撞”发生了惊人逆转,但真正关注到事实真相的人却微乎其微,更多人还停留“扶老人被讹”负面信息的主观认知中,从而导致随后的系列老人被撞事件中,舆论出现不顾事件真相一味指责老人的“一片倒”倾向,2013年“北京大妈被外国小伙子撞倒事件”就是典型。再如,在一些因贪腐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舆情津津乐道的是贪官私生活,如艳照情人、名表名包、豪车豪宅,而真正的渎职问题可能会被忽略,原本严肃复杂的贪腐问题被表面、娱乐化的感性情绪所左右。再比如城管执法案例,双方冲突、暴力执法是焦点,而商贩屡劝不听等却很难引起舆论的兴趣。一些“媒体为了迎合人们对负面信息的感知偏好,会较多地传播、甚至编造虚假负面信息”[23],在社会舆论与媒体报道多重共振下,某些负面的细节被无限放大,从而掩盖事实真相。最终“彭宇案”被误视为“扶老人被讹”的惨痛教训,重大事故灾难“甬温动车事故”中最终记得的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的网络流行语。

第二,多感性宣泄、少理性分析。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平台出现“语不惊人死不休”“无评论,不新闻”的表达逻辑与戏谑性、谩骂性的话语表达方式。事件一旦被曝光,人们很难理性分析原因并倾听相关当事主体的事实陈述,而急于在有限的报道或道听途说的基础上发表主观评判。更有甚者,用恶搞、戏谑的话语、以无厘头的方式介入,专注自己的主观情绪宣泄。各种言辞激烈的谴责充斥微博舆论空间,事件沦为人们在现实空间所积累不满情绪的“宣泄口”,各种戏谑性的段子或冷笑话、质疑的信息被大量转发与评论,如“神一般存在的临时工”“桥坚强”“桥垮垮”“躲猫猫”“70码(欺实马)”“我爸是李刚”等带有反讽意味的话语迅速成为舆情热点;而理性讨论、正能量传播的信息却很难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除了自然灾害之外)。非理性话语使得微博舆论场成为“对抗性、充满火药味的情绪空间”[24],社会矛盾不断被激发,再通过情境置换(如利益交换、贪污腐败、权色交易)或身份植入(如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等,迅速唤起某些不良的群体记忆或潜在的社会情绪,将复杂的社会矛盾简化成强与弱、官与民的二元对立,最终将舆论之火引向政府及相关利益主体。

5.“标签化”的传播内容

“标签化”的传播内容是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决定事件与舆论发展走向的重要因素。所谓“标签化”的传播内容,是指某些公众或媒体有意识地突出事件中最“抓眼球”的某一方面,给当事人或事件贴上个性鲜明的标签,再加上戏谑式的话语表达,脸谱式的人物形象与煽动式的图片文字,使舆情关注点偏离事件本身,偏向“标签”所隐含的预存立场。

“标签化”传播内容的产生,包括编码与解码两个过程,即先贴标签,后定性。编码过程就是对事件进行贴标签过程,事件的传播者(媒体或普通公众)为吸引更多的眼球,有意识地通过贴标签方式,突出事件的某一方面,使其在众多事实中被聚焦,而且这些标签往往是负面的,最终变成根深蒂固的成见。如“70码”事件中,胡某的“富二代”身份、谭某的平民身份被放大,成为“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冲突的象征;在多起宝马撞人事件中,媒体和公众将关注点投到“宝马”符号的象征意义,“宝马”成为“强势群体”的代言词。在传统媒体时代,标签化的编码更多的是“掌握话语权的群体单向地对‘沉默的大多数’的身份进行定义”[25],而在微博平台,普通公众、弱势群体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他们可以对强势者贴标签来实现身份的抗争,并获得“想象的征服”。随着编码主体的泛化,在网络中呈现泛标签化倾向,特殊个案被泛化为普遍现象,偶然结果被泛化为必然归宿。如群体中个别人的行为被泛化成整个群体人员的标签,“胡某飙车案”泛化为“富二代飙车案”、“李刚门事件”泛化为“官二代猖狂跋扈”、“李天一事件”泛化为“名二代纨绔子弟”,个别形象泛化为群体形象,“富二代、官二代、名二代”被说成带有负面特征的“二代群体”。

解码过程是标签化思维发挥作用的过程,人们利用“标签”解读事件,舆情关注点偏离事件本身,偏向“标签”所隐含的预存立场。由于认知能力与客观条件的限制,普通公众在接受外界信息时,无法客观科学地去考察事实真相,因而,“人们会运用一些简化机制来评价风险并决定自己的反应。……有时可能导致歪曲和错误的偏见”。[26]当社会公众用“标签”的方式解读事件时,长期以来所形成某一标签所代表的“刻板印象”就成了舆论评判具体人与事件的标准。“刻板印象”是人们对特定人与物所持有的固定化、简单化的观念和印象,通常伴随有价值评判和好恶情感。这种简化的认识过程,以偏概全容易导致歪曲和错误的偏见,甚者导致“污名化”与“妖魔化”。例如,官员都是贪污腐败的、富人都是为富不仁的、城管都是飞扬跋扈的、富二代都是横行霸道的、大妈都是素质低下的。这种偏向性的标签化思维直接导致舆论逐渐偏离事件本身,偏向于“标签”所隐含的预存立场。如某女市长走红,“80后”“美女副市长”标签让人产生对官场黑幕、潜规则、权色交易的联想,影响到舆论对事件真相的关注和判断。

特别在涉及阶层冲突的突发公共事件中,公众和媒体习惯性先将当事人符号化,贴上“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标签,以“强一弱”二元对立的框架来体现冲突,使事件被直接解读为阶层抗争。普通民众很容易产生强烈的“弱势群体”自我代入感,表现出强烈对“强者”的不满与对“弱者”的同情。一旦相关部门或政府未能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怨恨、不满、愤怒情绪会进一步激化。如在药家鑫案中,其父被网传为军代表,有权有势,能干预司法公正,药家鑫被贴了“富二代”“军二代”的标签,案件立即从一起交通肇事杀人案上升为两个阶层的对决,甚至有网民断言:“药家鑫和法律、药家鑫和中国,只能活一个!”再如在夏俊峰案中“城管”与“摊贩”的标签一旦贴上,在“刻板印象”的作用下,“城管”的死就变得不足为惜,“摊贩”的杀人行为却应该同情与理解,一位网民甚至发帖:“我们不是同情夏俊峰,而是同情我们自己。”

6.“扩大化”的社会效应

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是现实社会舆情在虚拟世界的折射与反映,是现实社会情绪累积的结果,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的产物,也是微博公共话语空间不断形成的标志。它具有“扩大化”的社会效应,主要在于:

第一,实现了舆情的多极共振。在传播范围上,实现了实体社会与虚拟社会的舆情共振;在传播渠道上,实现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舆情共振;在传播平台上,实现多渠道、多平台的舆情共振;在传播方式上,实现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舆情共振。

第二,产生了两极化的社会效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是一把双刃剑,在突发事件爆发以后,由于大量社会公众的围观,微博舆情的社会效应也随之急剧扩大。一方面,微博舆情能有效地推动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凝聚了社会力量,促进事件的快速解决。例如,在“上海胶州路火灾事故”中,微博舆情产生了强大的社会动员的威力,在微博的号召下,“头七”那天上十万民众自发涌上街头参加悼念活动,大量的活动视频、图片在微博上广泛传播、有博友还制作了“上海一家人”的歌曲来悼念不幸遇难者。正是在这样一种巨大的微博舆论推动之下,加速政府对事件处理与解决。《南都周刊》发文声称:这次市民的悼念活动,是上海市民精神觉醒的一种体现,也是市民社会在中国复苏的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同样,在“甘肃校车事故”中,网民在微博上发起了“全民晒校车”运动,纷纷对比各个国家校车,其中有欧美国家严格的校车条例与坚不可摧的校车,还有日本人性化的校车设计等。微博用户用这样一种行为,来表达自身立场态度,也给政府决策施加压力,最终促成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还有“小悦悦”事件唤起社会人性的关怀、促进了社会道德的反思;“郭美美”事件加快公益体制改革,促进了公共慈善的透明。另一方面,一些偶发性、地区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于权威信息的缺失与个别舆情主体的片面误读、误解,再加上情绪宣泄的裹挟,某些刺激眼球的或极具煽动性的信息被有意无意地放大与丑化,微博舆情被瞬间引爆,引发难以预料的连锁反应与放大效应,从而酿成或加剧事件的不良后果。例如,“宜黄强拆”“我爸是李刚”“乐清钱会云案”,均属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