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生成与演变的客观因素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与之相对应,是社会存在基础上的反映。舆情是民众自发地对各种公共事务、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所持信念、情绪、态度与意见的总和。它在本质上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的表层意识,其形成和发展来自客观世界的信息刺激,是对客观社会存在的主观反映。研究我国的舆情,须从社会存在的实际出发,即从当代中国的国情出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但是,我们现在实现的小康仍然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不平衡的,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的主要社会矛盾,并由这个主要矛盾引发出一系列次生矛盾,由此形成了一个复杂的矛盾网络。舆情的客体所指向的公共事务、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都是社会矛盾在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反映。其中,矛盾的出现、激化和消退,以及矛盾双方力量的抗衡、转化,都有可能产生舆情。社会矛盾及其运行是社会生活发展变化的内在基础,也是舆情生成和演变的客观因素。(https://www.daowen.com)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矛盾呈现出许多新特点。人民内部的分层变得比过去复杂,引起突发公共事件的根源明显增多。总体来看,我国的科技、教育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任重道远;城乡二元结构、地区差距不断扩大的局面尚未得到改善,贫困人口的基数依然较大,老龄化人口比重持续上升;经济体制、民主法治和思想道德方面还不够完善。社会生活中潜在的各类社会问题,如规范问题、社会公平问题、社会组织问题、公共安全问题等,以及各类外显的社会事件和激化的社会冲突,都与这些未解决的社会矛盾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强烈的“刺激——反应”下形成了复杂多样的舆情。进入网络时代,社会矛盾不仅更容易进入公众视野,还能引起大规模的网民集中讨论,与社会矛盾和人们的共同利益有关的事务得到了极大扩展。人们的压力一旦经过刺激性事件的导火索释放,借助网络媒体得到传播,就形成了大量喷薄而出的网络舆情。在舆情不断发生放大的过程中,事件也会不断发展变化。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公共事务在诱发可能的舆情出现的同时,也可能缓解甚至解决相应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