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舆情的发展期
微博舆情进入发展期,越来越多的微博用户开始评论、关注或转发,微博意见领袖的出现更是煽动了用户参与的兴趣。当事人、关注者和旁观者都有可能参与到事件的讨论和传播中来,事件关键词显示在“热门微博”中,与事件相关的带“#”话题也开始出现。随着关注事件的公众增多,人们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其中也不乏恶搞和讽刺。且事件中的关键人物或者当事人的行为话语可能会被人们捕捉,成为网络流行语,搅动微博舆情直至沸腾。随着事件的发展,舆情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微博平台,转而蔓延到微信、知乎、豆瓣、论坛等其他网络平台产生共振。传统媒体随之跟进,通过调查采访深度挖掘事件的来龙去脉,事件的知名度与社会的关注度得以进一步提升。各传播平台之间互动和共振,多方力量汇合,不断推进事件升温升级,导致舆情爆发。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发展期具体舆情发展变化见图5-3。

图5-3 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舆情的发展期
1.发展期的舆情特征
随着突发公共事件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被揭露,大量微博用户开始在微博平台上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微博上呈现出大量事件信息,媒体开始对事件进行全面报道、解读,意见领袖开始活跃。这一时期的微博舆情呈现出聚集性、扩散性和噪声性的特征。
(1)聚集性。这一时期,突发公共事件已产生聚集效应,社会大众、政府、媒体、涉事人员都会将目光聚集到事件上,相关微博的转发数、点赞数、评论数逐渐攀升,并达到最大值。微博舆情的聚集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舆情关注议题的聚焦,公共议题形成。随着更多舆情主体的参与,与事件相关的议题不断衍生,不同的参与主体从自身诉求出发会主动设置议题,其中有传播力较强的媒体议题、传播力较弱但情感色彩鲜明的个人议题、相对规整的官方议题。多样化的议题在微博空间传播、交融且博弈,在这个过程中某些议题因契合社会大众的心理而被不断放大成为公共议题,而其他的议题逐渐被公众所忽略或淡忘,当然这些被淡忘的议题也有可能在新的因素刺激下成为新的公共议题。除了议题本身的特性及社会大众的心理契合等因素外,在议题聚合的过程中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不容忽视,大众传播媒介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和报道原则,从众多议题中“删选”出他们认为重要的内容或方面,通过集中报道和反复报道强化某些议题或议题的某些方面,从而推动着公共议题的形成。
二是意见的聚合,意见从纷繁复杂的混沌状态逐步聚合为一种或几种主流意见。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扩散的过程,是事实与意见的共同传播过程。事实的传播过程,可能出现信息的增删、畸变与失真,这是因为舆情主体可能出于自身的主观需求有意或无意地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融入自己的评价;意见的传播过程交织着意见的博弈,博弈的结果是优势意见不断广泛传播、劣势意见逐渐退出,根据德国学者E.诺依曼“沉默的螺旋”理论,优势意见先在某些局部形成,再逐渐扩散,最终成为整个意见气候中的主流。在这个阶段,社会合意不一定形成,占优势地位的意见也可能不止一种,可能是两种势均力敌的对立意见的博弈,也可能是带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几种意见的融合。
(2)扩散性。扩散性是指微博舆情不再局限于原有的公众和平台,舆情传播规模增大,传播角度更加多元化,传播能量呈几何倍数增加。微博舆情的扩散性主要体现在群体、地域与平台三方面。
一是群体的扩散性。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舆情主体从直接利益相关群体逐渐向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扩散。在舆情萌芽期,微博舆情主体一般为涉事主体和事件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他们有着明确的利益诉求,对事件的描述具有情绪性和煽动性的特点,极易获得公众的情感支持与情感共鸣,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随着事件的发展变化,越来越多地个人、群体、组织、机构加入其中,媒体微博、政务微博、名人微博、意见领袖与草根微博都纷纷参与事件讨论,事件现场的视频、照片和文字等相关信息内容不断累积。信息在不同的群体中不断扩散,话题也随之不断裂变,舆情热度不断增加。
二是地域的扩散。微博舆情从潜伏期的事发地逐渐向全国乃至全球范围扩散,原本仅是地区性、局部性的问题,可能扩散为全民“围观”的公共议题,迅速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引爆舆论。例如引发全国舆论热议的“毒跑道”事件,从早期的地域性舆情事件,即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小学的“毒跑道”事件,扩散到苏州、无锡、南京、常州四地多所小学、幼儿园陷入“毒跑道”风波,最终扩散至全国范围内大量类似事件的舆情“井喷”式爆发。(https://www.daowen.com)
三是平台的扩散,公众的讨论不再仅限于微博平台,而会迅速扩散到其他平台。既有门户网站、大型论坛等传统网络媒体,也有微博、豆瓣、知乎等新型社交媒体,还有各种各样的新闻客户端。
(3)噪声性。信息不对称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一种普遍现象,人们渴望能够在第一时间知晓真相,而真相的缺乏往往会给其他的信息留下空间,使之填补了“真空”,形成了“噪音”。微博舆情中“噪音”包括网民的谣言、断言和妄言。在微博平台每个用户都可以自由地发布有关事件的看法、提出猜测,即便这些信息本身并没有事实依据作支撑,只有被权威性较高的意见领袖所转发,就会被当作权威信息传播,谣言也就由此产生且广泛扩散。例如,上海发生的11·15火灾事故中,微博中盛传一男青年为救女友而牺牲的谣言。在马航MH370失联事故发生后,网络中流传着飞机已经停泊海面、飞机遭导弹袭击等谣言。除此之外,网络中还流传过包括“镇江自来水污染”“天津蓟县火灾死亡人数为378人”等典型的事故灾难性谣言,它们的出现都和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速度、事件公开程度等因素密不可分。在网络环境复杂、公众心态多元的社会背景下,噪音的传播难以杜绝,若相关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与应对措施,仍可以将其有效控制。
2.舆情演进规律
尽管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发展因事件本身和舆情主体行为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扩散形式,但如果从宏观的角度来考察,仍能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发展所遵循的一般规律。
(1)关于聚焦规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逐渐演变成具有普遍认同的微博话题,并很快在微博中发酵扩散,形成聚焦效应。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微博意见领袖的推波助澜。微博时代的意见领袖主要是指名人、明星、专家学者等,他们往往具有极强的号召力,由他们向公众传播信息,形成两级信息传播。在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发展期,微博话题经意见领袖设置议题,或微博的信息经过意见领袖转载,即可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放大微博舆情。二是相关利益主体和广大网民的“群体围观”和“情绪宣泄”,形成了一种“共景监狱”。“共景监狱”是一种围观结构,指的是群体对个体的凝视和控制。[20]草根网民在“交头接耳”中相互沟通,设置公共议程,通过集群成势、协同合作等方式,将舆情事件的关注集中到某个特定的点,使事件放大为具有指向性的焦点问题,从而推动舆情的发展。例如,网络普遍存在的“人肉搜索”,就是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聚焦规律的一种表现。
(2)关于共振规律。突发事件微博舆情经过微博话题的“聚焦”之后,进而会引起公众情绪的互动,意见的讨论,形成热议的态势。舆情多元主体之间的共振的现象:一是现实社会与微博空间的共振。现实中的敏感事件一旦迁移到微博空间,往往能获得公众的关注。在意见领袖、“粉丝经济”或“微博水军”的推动下,迅速升温为网络热点事件。公众的社会情绪感染和互相的观点认同,使事件放大,甚至引发衍生事件,加深原有的社会矛盾,形成更大规模的微博舆情。微博舆情既是现实社会矛盾在微博中的虚拟表达;它又可能放大、加深社会矛盾,带来现实社会风险。二是事件议题与社会情绪的共振。虽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动因和过程千差万别,但其舆情议题的设置往往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如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涉官、涉富、涉黑等敏感议题,往往能刺激公众的舆情表达。当特定的敏感议题与公众固有的社会情绪联系起来时,公众所积累的社会情绪就会被触发,而事件的传播又会强化公众情绪的表达。事件与情绪相互强化,产生共振现象。目前,公众积淀的特定社会情绪包括仇官、仇富、仇警、仇政府等,而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突发公共事件也大多数与官员、警察、富人、政府等相关。突发事件议题的敏感性、集中化和公众情绪的指向性的相互共振,加速了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的扩散。
(3)关于极化规律。舆情在微博平台的传播打破了传统的线性传播方式,是一种多中心的一对多式传播和网状链接的裂变式传播。[21]在这种传播模式中,群体被细化,人际交流和交往呈现出一种极化分布的倾向。在归属需要的驱动下,被细化的人群常常会借助微博平台寻求“同极相吸”“同求相应”的通道。[22]个体观念会逐渐共鸣强化,形成微博舆情的极化形态。具体来看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群体极化,即少数意见的持有者会遵从大多数人的意见,从而使群体内的意见保持统一。微博的传播机制很容易发挥这种群体极化效应,使用户更多地和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结成圈子。即使关注者与“被关注者”的意见不完全吻合,前者也可能为了跟随大流而改变自己原有的想法。若人们所讨论的问题是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能够集中数量庞大的舆情主体,那么就有可能形成一股强大舆情力量。
二是议题极化,在舆情潜伏期,多样化的舆情表达使得微博用户没有统一的议题。在舆情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意见领袖会提出主要的观点,这些言论往往能获得大部分公众认同或关注,代表了几个议题或取向。在议题不断交锋的过程中,一些议题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而另一些则得到强化,实现了议题集中化。
三是指向极化,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公众的关注点一般会集中指向事件细节、当事人或利益矛盾等。有些指向的舆情会自动消解,而某些舆情指向会不断强化,使得指向性越来越集中,彰显更为显著的影响和作用力。总的来说,微博舆情的极化效应将对相关舆情主体产生巨大压力,它将“攻击性”矛头指向突发公共事件背后特定的人群,实现舆论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