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舆情主体的行为动机

(一)微博舆情主体的行为动机

动机是满足个体需要的内在主观因素。它可以激励人们开始行动,并维护人们的这种行动,使行动向某一目标不断靠近。简而言之,动机是产生行为的内在动力。[9]微博舆情主体的行为背后有着复杂的行为动机。具体而言,微博舆情主体的行为动机包括信息动机、情感动机、维权动机、社交动机。

1.信息动机

信息,是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信息的获取与分享是微博舆情主体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动因之一,这既源于舆情主体对安全感的强烈需求,又源于舆情主体自我表达的主观意愿。

一方面,现代社会复杂性、衍生性、关联性等会引发各种不确定风险,且风险范围、延展或路向不确定,风险诱因、机理和影响不可知,这几乎成为现代人生活的常态,[10]这一社会常态直接作用于微博舆情主体,成为舆情主体参与事件的潜在动因;而突发公共事件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秩序,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急剧增加,不确定性因素所带的紧张与不安导致舆情主体有着强烈而又迫切的信息需求,这是微博舆情主体参与事件的直接动因。

另一方面,自我表达是个体自我认知的需要,也是社会互动的基础。[11]根据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的“拟剧理论”,在社会中,人就像舞台上的表演者,努力展示自己,根据不同的情景与社会期许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塑造他人心目中的自身形象。而微博作为社会互动的重要平台,也是个体自我表现的重要舞台,舆情主体通过生产与传播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表达自身意愿,表明立场,展示自己的个性、思想、能力,并在自我表达中塑造自身形象,实现自我形象构建与管理

2.情感动机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情感需求是一种感情上的满足,一种心理上的认同。发泄情绪,交流情感是微博舆情主体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另一主要心理动因。舆情主体在与他人的情感交流与情绪分享中,获得了社会认同感与群体归属感。在情感动机中,情绪发泄,特别是通过发泄负面情绪寻求心理平衡,是微博舆情主体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表现的一种最为主要的行为动机。社会蓝皮书认为,目前我国社会情绪总体基调以正向为主,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个人健康和社会和谐的负向情绪,如心烦、无奈、紧张、郁闷、担心、易怒、烦躁、不安、失望、愤怒等。

负面情绪的积累可能会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负面情绪与民众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信任机制缺失、社会阶层固化等密切相关,如贫富差距、官民对峙、阶层分化等都可能引发负面情绪。同时,我国微博用户规模庞大,汇集了各个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且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和边缘化人群所占比例较大。这些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利益往往被忽视,权利受到侵害,或者长期处于社会边缘地位,承受着种种社会压力,导致怨恨与不满等负面情绪的长期酝酿和累积。人的心理能量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就需要一个宣泄的出口。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表达和释放,网络正好提供了一个情绪发泄的场所。由于网络自身的去中心化、多元化、碎片化特征,以及宣泄的成本低,成为人们释放压力的最佳地点。一些个体即使与事件本身并无直接利益关系,但也会在共情心理作用下会产生情感共鸣或情绪倾向,并通过微博信息生产、信息转评、微博动员等形式宣泄心理压力。

人们在摆脱了现实社会的束缚之后,可以毫无顾忌地进行情感宣泄,微博中也开始充满情绪化的“口水帖”。一方面,这种宣泄可以作为一种预警,降低了破坏性的能量层级,有效避免了危害更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在匿名制和群体极化效应的推动下,舆情主体很容易变成随时爆发的火药桶,带动其他人,在公众中引发更多的负面情绪,同时也有可能将这种情绪移植到现实生活中,造成社会矛盾和现实冲突。在宣泄动机之下,公众嗜此不疲地制造、演绎着一起又一起的微博舆情事件,其倾向值得我们警惕。微博舆情主体发泄动机作用模式图如4-2所示。

图示

图4-2 微博舆情主体发泄动机作用模式图

3.维权动机(https://www.daowen.com)

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12]诉求利益、维护自身权益、追求公平正义是微博舆情主体行为的主要动因,也是突发公共事件引发微博舆情的关键因素。微博舆情主体维权动机主要表现在利益诉求、权利维护、利他动机三方面。

第一,利益诉求。在微博舆情中,个体的信息发布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利益驱动性,舆情主体的利益诉求,就是为自身获得某种权益或者实现某种权利的诉求。我国学者王来华指出:“民众的利益通过社会政治态度体现,并以舆情的方式存在”。公众对公共事务发表言论实际上为了实现利益的具体化、诉求化,对利益的追求是人们进行舆情传播行为的发端与起源。

突发公共事件之所以能在微博中引发人们的广泛讨论,往往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体现了公共利益。微博舆情的发展变化与多方主体的利益较量息息相关,任何舆情事件背后均有其利益诉求。以利益为轴心,涉及事件当事人、普通微博用户、意见领袖、微博推手、政府部门、社会媒体、相关企业及组织机构等。参与事件的微博舆情主体包括直接利益相关者和无直接利益相关者。直接利息相关者因现实利益受损或被边缘化,有着明确的利益诉求,希望通过微博的疾呼、获得社会大众的支持,产生社会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介入,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诉求并获得赔偿。无直接利益相关者虽然与事件本身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但一直密切关注或积极推动事件进展。他们通过拥护或抨击事件当事人、表达意愿,以期获得有利于自身的长远利益。作为旁观者,无直接利益相关者的言论行为主要围绕公共利益与公众兴趣,他们试图揭露事件中的黑幕、阴暗面,或者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打击非法利益的获得者,从而维护自身的间接利益和长远利益,这是推动社会大众卷入舆情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维权动机。近年来,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长,权利动机已成为公众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原因。首先,伴随着民主体制的不断完善、市民社会的兴起以及公共话语空间的扩大,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强化。当公民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保证,且不能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诉求时,微博成为社会公众进行维权的主要渠道之一。其次,微博意见领袖将政府等公权力部门、利益集团等作为指向对象,迎合了大多数人的权利需求和诉求指向,使人们对意见领袖进行维权的言行进行模仿和跟帖,使个体维权变成集体维权。再者,青年是微博用户的主力军,他们接受了一些西方的权利观念,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是一群具有强烈维权意识的微博群体。

公众对权利的需要,可以分为个人基本权利的捍卫、知情权的需要和话语权的争夺[13](见图4-3)。一是捍卫健康、名誉、尊严等关乎个人生存发展的一系列基本权利。当事件涉及有关强势群体欺压、危害弱势群体生存权时,人们往往由最初的对某些弱势群体的同情逐渐扩展为对基本权利的捍卫,达成了要求政府维护普通民众基本权利的共识。二是获取知情权,即公民获取信息的自由权利,有助于监督公共权力。在突发公共事件微博舆情中,知情权集中体现在舆情主体对事件真相的探求上,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事件信息的及时性、透明度、全面性往往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突发公共事件的爆发往往与谣言相伴相生,如非典事件、以及多起地震发生后中都有各种谣传。而对公民知情权的保证,不仅能够保护公民的自身利益,还能够遏制谣言的传播,稳定社会秩序。三是争夺话语权,社会公众在微博通过信息生产、转评等方式构建以草根民众为主导的公共话语平台,消解官方的话语主导地位。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用户常常一边倒地同情和支持弱势者,一致要求维护普通民众的基本权利,就是微博用户捍卫社会大众基本权利的表现。

图示

图4-3 微博舆情主体的权利需求图

第三,利他动机,伸张正义。微博舆情主体的行为动机,还与社会倡导的公平正义理念息息相关。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人们基本的价值观。人们关注突发公共事件,并在微博上发表自己的看法,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受到了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驱使。社会理想与客观现实的巨大反差,是微博舆情主体利他动机产生的主要社会条件。当前,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利益和权利边缘化的底层人群不断增多、社会资源和社会权利分配不均、各种社会矛盾急剧激化导致已有的道义体系被打破,而作为社会默认主体和社会管理者的政府却没能完全承担起公平正义的责任。突发公共事件背后包含的社会黑暗或不公正现象恰好激发人们的道义意识,引起了公众的“集体注意”。而微博则为实现人们的这种“英雄主义情结”提供了可能,其隐蔽性和匿名性为公众提供了广阔、便利和相对安全的施展场所。在这里,人们既可以对恶势力怒目以待,也可以对弱势群体拔刀相助,展现侠义风采。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气概在微博中愈演愈烈,促使大量有着英雄主义情结的用户“义愤填膺”地不断涌入,成为积极推动事件走向的主要群体。他们在一种主观正面的价值取向的驱动下,积极表现出对于事件的各种态度和行为,在提出自己的疑点和转发的同时,引发更多人关注。

4.社交动机

社交是人类的一种内在需求。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社交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求,人只要活在世界上,就必然要与他人发生联系,建立社会关系。美国社会学家霍曼西在社会交换理论中指出,社交是个体和社会正常发展的重要动力,如果没有社交,就不可能有个体和社会的发展。

社交是微博的本质,微博就是基于用户社会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与获取的平台。社交动机是微博用户使用微博的深层心理动因,也是微博舆情主体借助微博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潜在心理动因。舆情主体借助微博参与突发公共事件,通过转发、点赞、评论与他人分享信息、交换意见、交流情感,维持和发展个人社会关系,实现自身价值,获得社会归属感与社会性报偿。一方面,在网络中,社会归属感的获得最主要的是两种方式,一种是加入稳定的社群,另一种是加入特定的议题。[14]突发公共事件本身就极具话题性,是媒体和大众广泛关注的议题,舆情主体在参与这些议题的讨论中实现与其他个体、群体的交流与互动,为个体融入社会群体、建立社会关系、获得社会归属感提供了契机。另一方面,微博舆情主体希望通过信息、意见或思想的传播来获取社会影响或社会认同,获得社会性报偿。舆情主体获得的社会性报偿主要表现:建立人际关系网络、提升社会影响力、获得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