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从众心理

(五)盲目从众心理

从众指个体由于受群体压力或外界舆论氛围影响,在认知、判断、态度或行为上自觉或不自觉地与多数人趋于一致的现象。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从众,大多属于盲目从众。微博的兴起带来了草根民众对公共事件的围观,“微”平台凝聚大力量,“围观改变中国”,正成为一种改变我国舆论生态的力量,体现了公民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发挥着舆论监督的重要功能。但是,在一些公共事件中,微博围观在虚拟空间无意识行为逻辑的推动下,却演变为“乌合之众”喧哗式的群体极化行为。传播者以“标签式”的言说夸大事实,以情感渲染博人眼球,吸引大众围观。围观者在盲目从众心理驱使下,借“惩恶扬善”之名对他人进行肆意的道德审判,变相消费他人的苦难,以惩“恶”之名行“恶”之实。

大多数盲从众者未经认真思考与理性分析,不探求事实真相,不问是非对错地相信并附和他人,并在情绪、意见、态度上与自认为的大多数人或所谓权威保持一致。盲目从众心理具体表现如下:第一,认知从众。一些舆情主体关注事件,是因为周围大多数人在讨论该事件,是因为名人或明星关注了该事件,如果自己再不关注就“OUT”,他们对事件本身并没有太多的理解与认知,也没有任何主观的心理预期。因而,他们在传播信息时往往并不太在意信息的真伪,也不关注信息传播后的影响,仅仅是为了围观而围观。其次,判断从众。由于大多数的舆情主体与事件并无直接的利益关联,无法获知事件的原委,也无足够的专业素养助其做出理性判断,更无充足的耐心与定力去探究真相,随大流、以大多数人的意见为判断标准无疑是他们最稳妥的选择。再次,意见表达从众。由于对自身的判断缺乏信心,大多数的舆情主体在发表意见时,往往会观察周围的意见气候或舆论氛围。这时,由多数人意见营造出的社会舆论氛围则常常被个体视为主流意见或正确意见。在这种既定认识下,个体在发表意见时会不由自主地与大多数人意见保持一致方向,以此来获得一种社会认同感与群体归属感。(https://www.daowen.com)

舆情主体盲目从众心理的产生,与个体围观事件并加入群体有密切关系。舆情主体在与他人交流时,主体间的思想、情绪与情感因互相传染、暗示而逐渐转换至一个共同的方向,个体的自觉意识逐渐消失,无意识的群体意识逐步形成,有意识的人格被无意识的群体意识所代替。[8]在群体心理作用下,个体的异质性被群体的同质性所吞没。群体中的个体常会认为,一种意识或行为即使是不合理的,一旦为社会大多数人所认同或拥有时,就属于“存在既合理”。群体意识一旦形成,就会对个体产生强大压力。个体为避免被群体所排斥,会保持沉默或悄然改变自己意见与群体保持一致。同时,处于群体中的个体常产生一种偏差的心理认知,认为群体是无名氏,无须承担社会责任,因而制约个体的责任感便完全忽略与彻底消失。社会责任意识的丢弃,法不责众思想的支配,使群体中的个体易于做出与理性思维和社会道德相违背的事情,因而极端化的群体意识有可能引发非理性的集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