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人学是研究舆情的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人学是研究舆情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人学是关于人的本质、人的存在、人的需求与人的发展的学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全面考察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深刻剖析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科学界定了人的本质、人的历史主体地位,提出以人为中心,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未来理想社会价值构建的一系列观点。马克思主义人学是从哲学高度对人的最高层次思辨,而舆情研究是研究社会中人的信念、情绪、意见与态度,主体是人,出发点与归宿也是人。如果缺乏对人的本质、人的主体地位的认识,就很难真正把握舆情的发展规律。因此,舆情研究须以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作为研究的哲学基础,从更深层次剖析舆情产生的社会基础,实现以人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的舆情引导价值体系构建。

第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是舆情研究的逻辑起点。关于“人是什么”的问题,一直是哲学界争论不休的难题,古代先哲们总是从思辨范畴对其进行解读,而马克思将其植根于社会现实。1845年,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随后,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46)中强调人是“现实的人”[2],人不能离开其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人所从事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物质生产生活,人是受社会生产力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关系所制约。因此,对于人的本质的剖析要以实践为基础,既要从物质生产实践与物质交往,还要从精神生产实与精神交往去全面考察人的一切行为。舆情研究也应立足于“人的本质”的实践性,从社会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实践中去考察舆情产生与发展的社会根源。尽管舆情本身是一种精神活动,但它并不是以某种主观意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它是以社会现实生活为基础,并服务于社会现实需求。

第二,马克思关于“人是历史主体”的学说,是舆情研究的理论基石。马克思指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物质生产的主体,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生产发展的历史,是物质生产的历史,人作为物质生产的主体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3]马克思肯定了人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强调人是推动社会前进的真正力量。因而,舆情研究不能脱离“人的主体性”,只有充分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尊重民情民意,发挥人的主观意识,提高舆情主体的参与意识,促使其自觉而自由地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才能促进舆情的健康良性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https://www.daowen.com)

第三,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舆情研究的最终目标。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存在物,是具有生命力的,“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就产生了人的需要。而人的需要又是多样化的,这些多样化的需要构成非常复杂的动力系统,不同的需要会促使人产生不同的行为倾向。“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4],人的需要是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产生的原动力,“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5],对物质利益的追逐是推动社会生产与进步的原动力。恩格斯甚至把是否承认人的需求,作为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重要区别。因而,他们充分肯定人的需要的合理性,强调并重视满足人的需求,实现人的需求、能力、意识与素养的全面均衡协调发展,保证人的政治、经济、文化需求的获得,以实现人心理与生理的全面协调发展。

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最高目的,强调人的解放、人的自由、人的发展,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的主题。马克思主义理论以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异化(即人的独立性与自主性的丧失)为基本现实问题,以人的解放、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终极实现目标,马克思对于人的一切解读,又不单只是一种哲学遐想,所有一切都是基于对未来理想社会的价值构建,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共同和谐发展。他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既是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因而,舆情研究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为最终目标,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社会全面发展最终目的又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基于这个基本点,才能正确认识舆情研究中人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