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开发的原则

一、课程开发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

任何一个职业教育模式都要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三大问题。首要原则是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系统性原则

课程教学目标与专业培养目标不可分割,既符合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又相对独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曾在2009~2015年进行了全校性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项目化改革,参照戴士弘教授的“6+2”原则,通过近6年探索,撰写和出版了《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课程设计案例集》,发现基于工作能力的教学设计,对于思想政治、理、工、农、医、文科类课程普遍适用。但是也存在一个问题:以知识体系为中心的专业课程体系,很难经得住基于工作能力的课程设计的考验。尤其是专业基础课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专业技能课,因支撑的岗位工作内容基本一致,所以教学内容会出现明显重叠。总之,直接对学科式课程进行改造是不完整、不彻底的职业教育课程模式。

通过实际调研,也有职业院校按照德国的课程构建方法——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去开发课程。但我国专业设置方式与德国显著不同,一个专业常常会对应多个相关的就业岗位(群),也会出现一门课程或者相同的教学内容会支撑多个岗位工作。所以,不是所有的先进课程开发模式都可以按“拿来主义”直接使用。

(三)标准引领原则

当前职业划分不断细化,加上产业升级的原因,职业教育新专业层出不穷。同时,我国地域辽阔,各地产业发展都呈现区域特征。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没有覆盖所有职业教育专业;在发布的专业教学标准中对课程的能力要求并未细分,即没有明确的课程教学标准,并且课程开发没有统一的技术路线和科学方法。因此,职业院校开办专业,校企合作开发与区域产业相匹配、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课程教学标准,并按标准开展课程教学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