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教学评价
2025年08月10日
四、实施教学评价
(一)教学评价的整体性原则
课程的教学评价依据是课程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执行过程,即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组织等中间过程也应该是评价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职业教育课程评价的开放性
职业教育课程评价的开放性是指教育教学评价不应该由教学方独立完成。职业教育既然是为行业企业培养人才,最终评价主体应该是行业企业,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评价和社会评价。
(三)教学评价结果的应用
职业教育的专业课程体系从目标设置上看是统一的。教学评价结果的应用,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如果某一课程教学未达成目标,后续相关课程的教学目标可以及时更新,保证专业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实现;换个角度看,也可以帮助优化课程教学。课程的教学重点与难点不应该由教师确定,教学重点是根据行业企业应用频率来确定,教学难点则是教学过程中学生遇到的认知困境或工作障碍。其二,课程体系整体目标如果达成了,说明课程体系设置方法、路径是合理的,即使专业要面临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之前使用的方法、路径都是有效的;如未能达成,应该修正课程体系的构建方法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