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05.20 罗丹的美学

1948.05.20 罗丹的美学

黑格尔《美学》第一册《艺术的科学》一章简略介绍过去的美学理论,所述希尔特(Hirt,1759~1836)的理论颇接近罗丹的看法,他们共同提出一个观念是“特征”。

根据他(指希尔特)的说法,美是看到的或听到的,或想像里的事物所能达到的或已达到的完善。他又给“完善”一定义:合乎一个确实的目的,此目的是大自然或艺术家在创造时给予的,此事物当在其类族中取得完善。要对美给一判断,我们应当尽可能把注意力集中于事物的“特征”,也就是说集中在此事物之所以为此事物的许多特殊标志。

单读这一段话,很可能以为“特征”是指类型的特征,果真如此,则他的意见就和英国画家雷诺兹所说的相同了:“古代诗人、演说家、散文家都不断地回到这个观念;理想的美要比大自然所供给的一切特殊的美更高一级。”(1970年12月11日皇家美术学院颁奖演说辞)

但黑格尔接下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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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 《荷瑞希艾的宣誓》 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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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 《自画像》 油画

作为艺术的规律,希尔特所谓的“特征”是指某一件事物在形象上、姿态上、表情上、色彩上、光影上异于另一件事物,而此事物因此成为此事物。这定义较其他的明显得多了。如果我们追问什么是“特征”,回答该是首先为一“内容”。也就是说一个感情,一个处境,一个事件,一个行动,一个确定的人物;其次是表现此内容的方法。在艺术上,“特征”的原则就在于把所有的表现手段都用来呈现内容,一切个别因素都从属于整体的表现。“特征”的抽象定义基于:细节为突出内容而存在。若用通常熟悉的例子来佐证,我们可以简要地这样说,比如一个戏剧的内容是以行动构成的,戏剧的目的在描写一个行动的发展与完成。可是人的活动是多样的,说话、吃饭、睡觉、穿衣等等。而凡是和主要的行动无干的许多行动都应该排除,以免减弱主要行动的意义。同样,绘画仅只表现行动的一个刹那场面,画家可以任意把外在世界的众多事物放进去,属于处境的、环境的、人物的、态度的种种细节,它们可以和行动无关,也不烘托特征。但是根据上文“特征”的定义,只要不能本质地传达内容的东西都不能成为作品的组成部分。作品不应该含有任何多余的无用的东西。

罗丹的见解和这说法很接近。他在遗嘱中写着:

“对艺术家来说,一切都是美的,因为对于一切存在,一切事物,他的深刻的眼光都能把握‘特征’,也就是把握从形象透露出来的内在的真理。这真理就是美。虔诚地学习,你不会找不到美的,因为你将找到真。”

讨论了希尔特之后,黑格尔谈到迈约(H.H.Meynr,1760~1832)和哥德的意见。哥德说:“古人最高的原则是‘蕴意’,这原则的运用达到最高的效果就是美。”“蕴意”原文是Bedeutende,法译为Significatif,即“有含意的”。这含意往往不是说得清楚的。一件作品,一个人的面容,一片景物,其所以美,是因为含有一种微妙难说的意义。这正是罗丹所说的“从形象透露出来的内在真理”。黑格尔的话是对的,“蕴意”的说法和“特征”的说法基本上没有大分歧,在罗丹的几句话里便把两个观点融合了。

罗丹的这句话很重要:“一切都是美的。”老妇人、塌鼻子的人……都是美的。这和雷诺兹的意见针锋相对。雷诺兹说的是:“大自然的作品也充满缺陷,并和真正的美有很大的距离。”

这显然是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要从特殊事物中发掘出个体的个性的美;一种是要凭借特殊的事物追溯到普遍的典型的美。黑格尔称前者是从经验出发的理论,后者是从理念出发的理论。后者是柏拉图的思考方法,也就是纯粹哲学家的思想方式。哲学对于对象的兴趣不在其特殊性,而在其普遍性,以这种方法讨论艺术,终将导致否定艺术。当然也有根据这样的理论创作的艺术家,他们属于古典主义或新古典主义。在绘画中英国的雷诺兹与法国的大卫是最好的代表。大卫曾经说:“艺术上的天才应该与哲学家同行,哲学家给艺术家提示高尚而有益的理想。”

我实在不喜欢大卫那一类歌赞英雄的画,那些希腊罗马的人物好像着了色的石膏像,死板而僵硬。画家企图描写伟大与完善,我却只看见可笑的虚伪的做戏。

我记得青年时代不喜欢漂亮的电影明星,觉得那些轮廓的线条匀称流美得什么个性都没有了。罗丹甚至说:“自然中被认为丑的,往往比被认为美的更能显现它们的‘特征’。”“在艺术中,只是那些没有‘特征’的,也就是说不能显示外部的和内在的真实的作品,才是丑的。”伦勃朗也必如此想。他在褴褛中、衰老中、苦难中、阴影中描绘出真实生命的气息与爱的光芒来。

抛开“完善”的观念,在“缺陷”中赞美生命的奋进,这是浪漫主义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