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学生主体地位

三、确立学生主体地位

学生是认识活动的主体和学习的主体。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培养和思想品德的提高,都必须通过自身的主观努力才能达到。新课程倡导学生的主体作用,“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9]”已经成了广大历史教师的共识。新课程下教师的角色确实发生了变化,由单纯的知识传授者和灌输者向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帮助者和合作者转变,但是教师的作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应该加强。这是因为,在长期的接受式教学中,学生接受的常常是教师和书本提供的现成的结论。而新课程提倡学生自主学习、探究性学习,但这种“自主与探究”由于学生的知识经验、智力水平远不成熟,有时会使学生不知所措,需要指导、点拨和帮助。初中阶段学生们所获得的历史知识是有限的,辩证的思维能力不强,有些观点难免会出现偏差。这个时候的教师就是学生的引路人,把他们从偏执引向正轨。

因此,在平常教学中,教师除了创设丰富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提供便利为学生的学习服务外,更应该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思维方式,掌握学习策略,同时与学生分享自己的想法和情感,与学生一起去寻找真理,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