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作业

一、历史作业

(一)作业

“作业”概念是不断发展的。“作业”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先秦时期《管子·轻重丁》中“行令半岁,万民闻之,舍其作业,而为困京以藏寂粟五谷者过半”。这里的“作业”并不是具有教育作用的“作业”,而是取“工作”“劳作”之义。

真正具有教育作用的“作业”,在我国古代并不称为“作业”。春秋时期,孔子所提出的“温故而知新”开始关注其教育功能,意在强调其具有复习作用。《学记》中记载:“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其中“正业”和“居学”分别指课堂作业与课后作业,也包含学生进行兴趣爱好活动之意。

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把“作业”赋予新含义,逐渐具有教育价值。

《辞海》中对“作业”定义为“完成生产、学习等方面的既定任务而进行的活动”。这里认为作业既包括学习任务还包括生产任务。

《现代汉语词典》对作业的解释是:“作业,在学校教育领域而言,指教师给学生布置的功课。”这里主要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

《教育大辞典》中认为:“作业包含课堂和课外两方面内容,课堂作业是教师在上课时布置学生当堂进行操练的各种类型的联系,课外作业是根据教师要求,学生在课外时间独立进行的学习活动,布置及检查课外作业是教学组织形式之一,它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有助于巩固和完善学生在课内学到的知识、技能,培养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

我国学者朱仲敏指出:“作业,是教师设计的,由学生在家里完成的一种学习任务。对巩固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起着重要作用。”认为作业仅是在家里完成的属于课后作业。

由以上研究可以看出,教师对布置作业具有主导作用,学生则是完成作业的主体。作业既是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的总称,也可以单指课外作业。但二者根本目的都在于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并将知识运用到生活、实践中去,以达到提升学生能力之目的。

此外,还有台湾教育家陈龙安在《创造思维与教学》指出:“作,就是创作,具有鼓励、进行的含义;业,即篇卷,是一种工具或是学习过程。”他认为作业应是一种创造性学习过程,是动态变化的。

余文森在《教育学》中认为教师是作业设计主体,提出:“作业是结合教学内容,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的各种类型的练习。”

在国外,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中将“homework”解释为“学生的家庭作业”。即学生在家中完成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做好学习准备。

美国学者Cooper.H认为作业是“由老师布置的、与课堂所学知识相关的学习任务”。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作业”这一概念,并没有划定统一的、明确的范围,可包括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两种,也可单指课外作业。就作业内涵来看,是为完成一定学习任务、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而存在的,是连接师生教学活动的重要渠道。教师角度看,是依据自身教学目标与学生在课堂中表现有目的、有计划地布置给学生;从学生角度看,学生完成作业是对课堂知识的预习、复习、巩固以及内化运用的过程,是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综合能力形成与提升的过程。

(二)历史作业

历史作业作为具体学科分支,不仅有作业普遍特征,还有具有本学科具有的特性。但目前关于历史作业定义同样没有形成统一界定。因而,结合初中历史教学每周2课时,所有学科完成作业总时长不超过1.5小时的实际情况,本书主要将历史作业定义于课外作业,认为其是在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及教学目标指导下,为培养学生历史核心素养,有目的、有计划地设计与实际教学紧密相关的任务,是除课堂教学外,教师布置给学生全部任务的总称,对历史教学具有重要辅助作用。

总之,现阶段教学目标为核心素养,将其融入历史课外作业设计中,一方面有助于教师转变传统作业观,优化作业设计,落实核心素养培养目标;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产生学习兴趣,形成历史思维,促进学生富有个性地全面发展,潜移默化地形成历史核心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