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1.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的独创性发展。

资源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总是相对稀缺的,这是一条经济学基本原理。对于稀缺的资源如何进行有效的配置,一直是人们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资本主义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而用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模式也正是借助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而逐渐趋向成熟的,但也正是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不断尖锐化中凸现出其致命的弱点:没有宏观调控的完全自由的市场竞争导致的重大结构失调和资源的严重浪费。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地剖析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及其历史趋势,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并在公有制基础上对资源配置方式提出了计划经济的设想,这一设想在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成立后得到了实践。这一实践过程也是曲折的。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遇到的种种问题促使列宁进行了利用市场机制的新经济政策的尝试,但这一有益的尝试并没有在充分的理论准备上进行,并随着列宁的去世而停止。随即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苏联模式被确立。当然,我们无法要求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它成立的短短十几年间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有完全成熟的、正确的结论,苏联模式的辉煌成就也不容抹煞,但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却给后起的社会主义国家一种思维定势,即市场经济是属于资本主义的,只有搞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的。也就是把运行层面的资源配置方式放在制度层面上认识,从而对人类文明的共同结晶——以市场配置资源的巨大效益无法加以利用,以致带来了不可避免的效益低下的后果,并导致这一模式的最终失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既是改革开放实践的必然结果,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理论探索的积极成果。我国改革伊始,遇到的就是不能搞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的束缚。邓小平大胆地冲破了这一束缚,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的论述和我们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虽仍然强调坚持计划经济的总体框架不变,但已确认计划的方式方法要改革,计划要尊重和利用价值规律,这就为市场发挥调节作用提供了现实基础,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一条道路。

第二阶段,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长期以来的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重新阐释了计划经济的内涵。这是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确认的。邓小平认为,这是写出了一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初稿。它肯定了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把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也使改革的市场取向由此初步确立起来。针对当时人们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理论上的争论,邓小平说:“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1]党的十三大根据邓小平的指示,把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界定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这样就纠正了把市场调节放在从属和次要地位的状况。

第三阶段,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做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2]这一科学论断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于:第一,明确界定了市场经济的属性,它是资源配置的手段,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基本标志;第二,解除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第三,为我国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极大地推动了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