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

2.“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具有丰富的内容,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一国两制”的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香港、澳门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国的中央政府在北京,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②实行“两种制度”。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相互支援,共同发展。两种制度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是有主有次的。大陆坚持社会主义,这是“一国两制”的前提。“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4]“‘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十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5]

③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宪法规定在台、港、澳设置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不同于中国内地其他省、市、自治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力。特别行政区除在外交和国防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单独的财政预算,中央政府不征税;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对特别行政区人民的各种合法权益,以及外国人和侨胞在此地的私人投资等,均予以法律保护;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到台湾去。

④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邓小平在构想“一国两制”之初,就明确表示台港澳回归后,要长期保持这些地区的现行制度。邓小平还多次讲到“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还会不变”[6]。“前五十年是不能变,五十年之后是不需要变。”[7]邓小平指出,承诺五十年不变不只是为了安定人心,而是考虑到这几个地区的繁荣和稳定同中国的发展战略有密切的关联。中国要实现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战略目标,需要下个世纪五十年的时间,在此期间要更加实行开放政策。五十年后,中国同国际上的经济交往更加频繁,更加相互依赖,更不可分,“一国两制”的政策就更没有变的必要了。邓小平关于香港和澳门回归后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的思想,明确写进了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