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十六大报告在坚持和完善我国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重要课题上,明确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这是对坚持我国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英明决断。
①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日趋合理化,出现了经济成分多元化。这种多元化并不意味着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同等地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始终是主体。这是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志,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只有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使其在多元的所有制结构中占据主体地位,才标志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也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有利于发展生产力,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行,逐步消除了由于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造成的障碍,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我国是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进入社会主义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尚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经历一个基本经济制度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实践证明,超越生产力水平建立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不仅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应生产力水平并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中,居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与其他多种所有制不是此消彼长、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这种所有制结构是和我国现阶段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它逐步消除了不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和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
②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不能割裂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联系,不能不看到非公有制经济与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相互交叉、渗透和影响。从整个社会经济的宏观高度看,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环节在运行中,都既有公有制经济,也有非公有制经济的经济活动;从微观角度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在这部分经济类型中,我们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成分作为公有经济的组成部分,其非公有部分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和非公有成分的结合、融合更为明显。这种情况表明,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下,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和作用已发生了明显变化。尽管私营经济内部还存在一定的雇佣劳动关系,但已经不同于我国三大改造前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而已是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并已作出了积极贡献。
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支持和引导,表现在对私营、个体、外资经济的政策上。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的。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功不可没。到2001年底,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家,从业人员达7474万人,注册资本达21648亿元,共创产值达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在过去的10年里,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增长为20%以上。2000年安置下岗职工250万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00万人,缴纳工商税收占全国工商税收的9.2%,南方有些地区这一比例更高,有的已占当地工商税收的85%以上。民营科技企业总数为20万家,长期员工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产值超亿元的有2214家,超10亿元的有187家,超20亿元的有76家。外商投资企业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局面,截至2002年6月底,我国实有外商投资企业20.51万家,投资总额9235.45亿美元,注册资本5252.4亿美元。
③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两者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必需的,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动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的任务,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进一步设计了“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并提出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十六大报告特别强调,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目前庞大的国有资产,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职责,难以对国有资产全面负责,必须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此内容在上面已经进行过讨论,这里尤其要指出的是,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积极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统筹规划,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对困难较大的老工业基地,国家要在技术改造、资产重组、结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于“抓大放小”,要有新思路,抓大要抓强,要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管理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这些大企业在资本运营、技术开发、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的重要力量,成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骨干;放小要放活,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要从实际出发,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不搞一个模式。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总量将会继续增加,整体素质将会进一步提高,分布将会更加合理,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将继续减少,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这种减少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在改革的不断推进中,我们党又明确认识到,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不断完善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合理的所有制结构。近年来,我们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企业形式,如多种所有制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公有产权为主,其他产权主体并存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都有较快的发展;私营经济除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经营外,也开始与国有、集体经济合资或合作经营,如私营经济积极参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纷纷以承包、租赁、兼并或合伙经营以及以资本同国有企业嫁接等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国有企业产权流动和资产重组。所有这些,对推动生产力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