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5.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意志和力量;有利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全党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全党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实行切实有效的党内监督,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发展党内民主,就会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民主的发展。

党内民主问题历来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发展党内民主,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原则。毛泽东指出:扩大党内民主,应看做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邓小平指出: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江泽民指出: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正是我们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了一整套发扬党内民主的途径和形式、制度和机制,才使党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才使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总结世界共产党盛衰兴亡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深刻结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纷纷丧失政权,原因固然很多,而其中没有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很好地发扬党内民主,没有从制度、体制和机制上更好地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从而也没有更好地发挥出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失去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内离心离德,是最具关键性的因素之一。这一深刻教训,应当认真记取。

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肩负起自己的重大使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和党的队伍的发展变化,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发展党内民主,关键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的迫切需要。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5]这是对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为我们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党的代表大会是党内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根本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选举,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表类似。党的代表会议由党的委员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对全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我们党曾在八大党章中作过规定。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坚持下来。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有关部门又重新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进行研究,并从80年代末开始,先后组织在11个市、县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总的效果是好的。实践证明,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有利于调动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带动广大党员更加关心党内事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作为本地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作用,加强和改善党对地方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在市、县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继续积累经验。同时,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比如,党委全委会议题的确定、需要讨论的内容可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还可组织党代表进行视察、调研活动等。

二是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全委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对领导本地区的工作负有重大责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发挥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江泽民强调,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不断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三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要健全和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经过民主推荐,并把组织提名与党员提名结合起来,多数人不同意的不能作为候选人。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坚决杜绝变相等额选举,努力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在选举之前,要使党员或党员代表切实了解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以及廉政勤政等情况。凡是选举产生的领导在任期届满之前一般不得调动,以尊重党员的选举意志。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采取两报一选(即分别由党员和村民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后进行党内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党支部。这是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的成功探索,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要在农村积极推行。

四是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辟和创造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对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重要意见与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报有关党组织和党员。严肃查处压制批评、对敢于反映真实情况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等严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善于听取反对的意见。党的上级组织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一定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与广大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向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充分讨论,使之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以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