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地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出现了富裕群体和新的贫困群体,由此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他们积极性的发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理顺分配关系,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适当调节收入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向更加富裕的小康社会迈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为改革开放和发展提供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是我国今后重要的发展目标。

①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一,这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了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决定了个人收入分配方式的多样化。除了占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外,还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还有一部分公有制经济与外资、个体、私营经济相混合的经济,也有股份制经济,这种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带来了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单一的按劳分配方式被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所取代。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影响生产,混合制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各种分配方式混合组合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成为新的分配形式;正在不断推行的股份制经济,它的投资主体是多元化的,不论是谁控股、参股,也不论是法人持股还是职工持股,收入分配方式也必然是多样化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不仅在不同企业中,以至在同一个企业中都是存在的。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特别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劳动者既可以取得按劳分配的收入,又可以取得按资分配的收入;至于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取得的其他收入,例如利息收入、股息分红、债券股票交易收入、私营企业主生产经营取得的税后利润,都属于资本要素收入;出租房屋、土地和利用级差地租取得的收入,属于土地要素收入;科技工作者、信息工作者提供高新技术和信息资料取得的收入,属于技术、信息收入,等等。

第二,这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应是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既有商品市场,又有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等。既然有这类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就必须允许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因为,物质生产成果是人们投入的劳动力、经营、资金、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生产要素又分属不同的利益主体,要素所有者进行生产投入,转让要素所有权,都要取得相应的那一份报酬。这样,生产成果的分配就在各生产要素的供给者之间,依据各生产要素在财富生产中实际作出的贡献来进行,多贡献多得,少贡献少得。从资源的市场配置来看,生产要素的贡献由报酬来反映。这样,就使得各种要素能够进入市场流动并形成要素价格。价格信号的市场波动,引导着各种生产要素流向最需要的部门,从而有效地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的有偿使用,迫使每一个生产经营者在进行投入时必须精打细算,寻求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以便用最低的生产成本来获取最大的利润,这样,社会生产效率也就得到了提高。因此,必须确立相应的分配原则,即确立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其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资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所有制结构相适应的,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物资资料生产者的积极性,有利于科学技术的生产力的转化,从而是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

第三,这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市场机制在分配领域发挥作用的具体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主要是通过一套完善的价格体系来完成的。市场中生产要素价格的高低,反映着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不同,它们的价格就不同。这一方面会刺激较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供给,另一方面又会迫使厂商在决定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某种生产要素时,精打细算,以寻求最优的生产要素组合,获取最大的效益。这样也就有利于把生产要素投入到最有效的生产部门中去,有利于在宏观上对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而所有的生产要素都是有价格的,对其使用都要支付一定量的货币进行购买,这就保证了对资源的合理使用,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资源浪费现象,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使用效率。劳动力、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相对稀缺程度,即它们在市场上所表现出来的价格高低,决定了某一时期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生产过程中对这些生产要素的组合状况,也表现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状况。可以说,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决定了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程度,决定了经济运行的效率高低。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把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作为收益分配制度的组成部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体现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②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收入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在这两个层次上都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一般来说,在初次分配层次,要体现效率原则,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功能;在再分配层次,在坚持效率优先的时候,要注重体现公平,要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适当调控收入差距,保证低收入居民和生活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

效率与公平问题是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提高经济效率和实现经济公平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最主要的目标。然而,如何把效率和公平协调一致,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一直是理论和实践中的难题。各市场经济国家常在处理这一关系时陷入顾此失彼的境地。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这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出了新的思路。

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实现公平和效率的正确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所谓效率,是可以按经济生活中劳动数量、质量同劳动成果的比率来度量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也可以按投入的生产要素同所得的经济成果的比率来度量,投入多,效率高,收入高;反之就收入低,甚至无收入,发生亏损。所谓公平,是指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生产要素投入者,在收入分配过程中都应遵守机会均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在防止两极分化的前提下允许合理拉开差距。

效率和公平作用于不同的分配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过市场进行的分配是初次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是按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贡献来获得收入的。效率高,则收入高,效率低,则收入低,假如市场上不需要你所能提供的生产要素,当然就谈不上收入。各种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作出判断的。在初次分配中,个人的收入取决于个人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要素的市场价格。初次分配以效率为原则,可以引导人们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解决如何把蛋糕做大的问题。但是,它在解决如何把蛋糕做得更大的问题时,却不能解决对这块蛋糕如何分配才能更为公平合理的问题。也就是说,靠市场来实现的初次分配只能解决效率问题,不能解决公平问题,市场机制的作用造成一些人很富有,一些人连基本需要都难以保障的现象。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必然会损害效率的提高,因为收入两极分化,将对社会运行机制造成双重后果:一方面,过低的收入会造成低收入人群心理的不满和失衡,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无法激发低收入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高收入者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有可能侵害社会约束机制,社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一旦失灵,必然从宏观上破坏社会的均衡状态,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无序化,从而严重破坏社会的经济效率。所以,在市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的前提下,应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收入差距,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对低收入者进行帮助,以达到社会公平。效率和公平存在着互相制约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分配的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尽可能全面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就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效率高,竞争力强,商品生产经营者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使人们的收入拉开了档次,充分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效率优先就是要求市场在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要求收入水平按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决定。坚持效率优先并不是要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而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点,同时,要兼顾公平,调节过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化。再分配注重公平,就是在注重效率的同时,避免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效率原则的出现本身包含着形式上平等所掩盖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要实现社会整体分配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社会大多数成员所能接受的收入差距,就必须兼顾公平。党中央对这一问题十分重视,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还指出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收入的初次分配更多地要体现效率,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要更多地体现公平,为了使社会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得到合理调节,主要依靠政府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为达到这一目的,政府应尽快建立合理的工资形成机制,理顺分配关系,使收入差距保持在合理范围内;运用税收杠杆调节收入,改进和增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税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调节收入差距过大,实现公平的主要手段之一。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措施。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了减少社会贫困,实现经济公平,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必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帮助人们解决由于失业、年老、疾病、生育、工伤和死亡等造成的困难而采取的一系列保护性规定和措施,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必须遵循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近年来,“三条保障线制度”(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障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两个确保”工作(即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已稳定推进,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的表现。

③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作为人口大国,我国的就业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总量性矛盾。我国13亿人口中,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达8.5亿,预计今后几年还将增加。第二,结构性矛盾。随着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体制转轨,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持续下降,释放出大批剩余劳动力,城市化进程加快,上亿农村劳动力将进入城镇,一些工业特别是传统工业生产能力过剩,部分资源枯竭的矿山和困难企业关闭破产,大批职工将转岗失业,企业管理体制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大量冗员需要分流。第三,素质性矛盾。科技进步,技术更新,新兴产业迅速兴起,部分低素质劳动者不适应需要而失业或难以就业。第四,经济增速放慢带来的矛盾。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在经过二十多年高速发展后,我国经济增速减缓,加上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对劳动力的吸纳量相应减少。此外,就业观念、职业培训、创业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面对严峻的劳动就业形势,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与企业、社会各方面及劳动者共同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第一,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大就业总量。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改善就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优先目标,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坚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的战略方针,努力保持经济较快增长,这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根本性举措。

第二,统筹兼顾调整改革和扩大就业、拓展就业渠道。要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妥善处理结构调整、企业改革与扩大就业的关系。既要推进科技进步,提高产业科技水平,又要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既要发展加工制造业,又要大力扶持社区服务、餐饮、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既要壮大国有经济,又要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发挥它们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作用;既要分流冗员,减员增效,又要切实搞好再就业工程,为增加就业岗位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既要加强农业基础,又要改造提高乡镇企业,稳步推进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

第三,鼓励支持创业,广辟就业门路。解决就业问题,是复杂而又巨大的系统工程,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必须依靠全民共同努力。要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的机制,特别要扶持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对提供就业岗位和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类中小企业给予政策鼓励和支持,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创业审批,扩大融资渠道,减轻税费负担,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支持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再就业。

第四,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要有计划、有步骤、大规模地开展劳动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劳动者尽快就业、再就业和稳定就业。其中包括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城乡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培训及职业指导,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远程再就业培训,等等,把职业培训、就业指导与企业、社会需求结合起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第五,扶持劳动就业弱势群体,解决困难人群就业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及处于困境的行业和群众,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困难和改善生活条件。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得到帮助。